按照《2021年度成都市教育局关于3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9名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日程安排,现将报考成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详见附件1。
二、原件核对校验相关事宜
(一)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环节的人员
附件1《2021年度成都市教育局3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暨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中“是否进入面试原件校验”栏为“是”的人员。
(二)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环节的时间、地点和咨询电话
1、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7月16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牛区同兴路2号)一楼服务大厅。
3、咨询电话:86696600。
(三)面试原件核对校验所需材料
面试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如系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如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存证明、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或存档证明;如系社会未就业人员,应出具本人签署的无工作单位的情况说明、社保缴纳存证明,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存档证明。
符合“面向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中的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应出具本人签署的无工作单位的情况说明和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或存档证明。其“未落实工作单位”以有无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认定的主要依据。
报考需要“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条件要求岗位的应聘者,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证明;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验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四)其他相关事宜
1、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最多递补3次,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2、面试方式按照岗位需求以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结束后,由成都市教育局在3个工作日内在局官网公告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3、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以划定该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的方式组织面试。
4、报考人员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被举报查实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或予以辞聘、清退。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现就原件核对校验和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原件核对校验和面试期间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八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51号)、《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川疫指发【2021】25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近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规定执行。
2、请进入原件核对校验的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原件核对校验当天,各类健康码及场所码为绿色者,方可进入场地。
3、考生参加原件核对校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4、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原件核对校验,除核验身份按要求及时摘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5、参加原件核对校验的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流行病学史筛查和症状监测表》(附件3),并于资格复审时上交。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下载:
2021年度成都市教育局3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暨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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