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广安市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广安市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员2名(详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本公告发出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
集合地点: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安市广安区公园街168号)大门。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1张证件照(2寸近期免冠),于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上午7:30前到指定地点集合,核实身份后统一组织前往医院体检。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考生参加体检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二)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体检医生检查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参加体检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证件照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费用约550元,请考生自备现金。
(五)考生集合后,须按要求上交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家属不得跟随、陪检。
(六)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八)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九)患有近视的考生请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十)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十一)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体检结果将在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guang-an.gov.cn/)公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如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安市广安区公园街168号611室)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十三)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人事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人事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人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咨询电话: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826-2340931
附件:2021年广安市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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