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拟公开考调1名市统战事务服务中心(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2)
二、考调职位及名额
南充市统战事务服务中心(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三、考调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市县(市、区)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干部身份,且在编在岗满3年的人员,并须完全符合《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学习能力、调研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中共正式党员;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干部身份,且在编在岗满3年的人员(不含试用期);
(六)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第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四)按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五)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六)考录(考聘)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顺庆区北湖路88号市委2号楼301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干部科)。
(三)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4.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5.所在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6.《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2021年公开考调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详见附件3),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干部管理部门公章;
7.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证件照2张。
(四)须本人亲自现场报名,不能由他人替代。市委统战部负责报考资格审核,并电话反馈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考试总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陆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
1.面试范围
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不指定复习内容。
2.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考调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当面领取面试通知书。
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入围人员,复审时请带上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4)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5)《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2021年公开考调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详见附件3),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干部管理部门公章。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材料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递补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时,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及总排名。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与其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二)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由市委统战部根据考察情况,按考调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个工作日另行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察、体检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调动
公示期满后,对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调动的,经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部务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二)本次考调人员调动后,一律以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重新确定的岗位等级为准,并按此享受工资待遇。
(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考调到事业单位的,一律占用事业编制,确定为事业干部身份,不保留原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四)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电话联系不上导致不能参加任一环节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调过程中,考生须自觉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凡是有境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严格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并在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考调纪律,报考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考调期间,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咨询电话:0817-2762366(市委统战部干部科),监督电话:0817-281503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此公告由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中共南充市委统战部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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