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的需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推动社区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根据《宜宾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选任和招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8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5.符合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关于年龄计算截止日期的说明: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18至35周岁”指1985年11月8日至2003年11月8日期间出生的人员,“18至40周岁”指1980年11月8日至2003年11月8日期间出生的人员,“18至50周岁”指1970年11月8日至2003年11月8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珙县在编在岗的社区专职工作者;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的职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未达到比例的,按照招考比例调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1月8日至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务费。
3.报名地点:珙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珙县巡场镇金龙街南段62号,珙县民政局靠金龙街一侧底楼)。
4.报名所需资料:①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②本人学历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其中岗位(二)、岗位(三)、岗位(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要由社区出具证明,并由乡镇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报考”的意见。④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⑤符合本公告加分情形的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招聘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6.准考证领取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理论考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掌握和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加分情形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加分制,对社工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此处所称“社工专业”是指本科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专科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或社区管理与服务),笔试折合成绩加2分;对获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折合成绩分别加2分、3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及省级机关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3分;受到县委、县政府及市级机关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1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取最高分,不累加。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资格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未在报名结束前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3.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笔试折合成绩=笔试考试成绩×60%+加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2的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按有关通知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若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且成绩有效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折合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成绩仍相同的,以加分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加分分值还相同的,则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予以公布。体检由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办公室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办公室牵头组织考察,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情况,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岗位选择
在该岗位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的社区工作岗位。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公开招聘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上岗后相关待遇按珙县现行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二)管理
公开招聘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六、相关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一)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招聘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前,均须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对体温异常考生开展复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有参考人员必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才能考试。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候考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七、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及招聘过程中涉及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岗位选择、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珙县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珙县人力资源市场0831—4039667、0831—401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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