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渠县西部计划志愿者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渠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考核招聘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案》,现将我县2021年渠县西部计划志愿者考核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在渠县服务且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期从2018年8月至2021年7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服务期满三年且县项目办每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在18—35周岁(1986年12月19日-2003年12月19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其工作人员(含尚未办理手续)的人员;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9.服务期未满或服务期不在岗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12月20日(8:30-17:30)
(二)报名地点:渠县团县委办公室(渠江镇和平街18号)
(三)报名材料:
1.《渠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表》2份;
2.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年度考核原件及复印件2份,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证明原件2份;
4.与岗位相关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6.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2张。
(四)资格审查
由共青团渠县委员会、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需查验身份证、毕业证等报考证件、年度考核及档案资料原件,并向相关部门了解有无违法违纪、失信被执行等情况。申请者申请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申请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申请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
四、综合考核
由渠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会同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考核招聘工作小组,县纪委监委监督综合考核全过程。
(一)实地考核。由共青团渠县委员会、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到报考志愿者服务所在单位,实地调查志愿者服务期间工作表现情况、遵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情况,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方式对志愿者服务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为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核的下一环节。
(二)面试考核。实地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的报考志愿者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共青团渠县委员会、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考核,以结构化面试进行考核。对报考志愿者综合素质、基层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现场进行评分,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为面试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三)加分。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加0.5分,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四)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面试考核成绩与加分共同组成,从高到低综合排名。如成绩出现并列,则根据年度考核评优次数、实地考核等次和面谈考核成绩排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政审、公示及选岗
(一)体检
1.综合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由团县委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二)政审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提取查看学籍档案。
(三)选岗
拟聘人员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在机构编制批复的空缺岗位进行自主选择。
(四)公示
对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拟聘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考核转岗资格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拟聘人员填写《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完善相关手续后到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人员聘用、上编、核定工资等手续。经公示无异议人员,通过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取得聘用资格。报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完成后,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从渠县西部计划志愿者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纪律及其他
1.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渠县纪委监委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事宜有关公告在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因考生未登录相关网站仔细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综合考核、体检、政审、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3.本次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共青团渠县委员会负责解释。有关考核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共青团渠县委员会:0818-7305223
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7322364
附件:
1.渠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表.doc
2.渠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转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共青团渠县委员会
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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