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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泸州市纳溪区事业单位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相关公告
作者:ystwx 来源:泸州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2-01-24 14:52:38 阅读:880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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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2021年下半年泸州市纳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递补资格审查工作,现将《纳溪区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1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因疫情原因,考生可拨打电话联系,提前到现场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830-4212407。)

二、递补资格审查地点

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99号,区人社局309办公室(区政府大院内)。

三、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四、递补资格审查要求

(一)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含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非本人原因无法按时获得证书原件的情况),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信息表》2份。

5.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按规定以现金方式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后,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

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疫情防控要求

1.请参加本次资格审查考生认真阅读2022年1月14日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网招考录用公招公选版块上发布的《关于纳溪区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并遵守相关要求。

2.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3.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4.资格审查入场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下同)。

5.所有考生(包括受托人)需提供本人现场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新增本土感染者)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直辖市所在区县其他街道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现场资格审查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参加审查。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包括受托人)不得参加资格审查。

6.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点时应签署《纳溪区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期间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纳溪区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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