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什邡市纪委什邡市监察委员会关于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推动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向人民群众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根据《德阳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德人社发〔2020〕25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什邡市纪委监委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聚焦什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宣传领域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按照唯才是举、依事择人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什邡市纪委监委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四、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学历、学位符合岗位需求且国家认可。其中,专业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学位种类不等同于专业种类。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18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日至2004年3月1日出生)。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都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自考察之日起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同步进行。由本人持相关资料到什邡市纪委监委现场报名或将资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411181436@qq.com)。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什邡市纪委监委二楼207室(什邡市方亭街道沱江路西段52号)。
4.联系人及电话:
什邡市纪委监委:牛青春0838-8215879。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王小刚0838-6730035。
5.因目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来报名考生请主动出示健康码及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未接触过确诊患者承诺书,四川省外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另行安排。
6.报名要求:
(1)《什邡市纪委监委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贴照片);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3)已就业保证书(附件3)或未就业保证书(附件4);
(4)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5)现场报名的还须提供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未接触过确诊患者承诺书。内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14天以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未接触过确诊患者。
(二)资格审查
什邡市纪委监委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主要核实考生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资格初审、复审合格方可进入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招聘岗位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如达不到该比例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进行面试考核,了解报名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法纪观念、价值取向、人际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其是否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水平和工作能力。
面试总分100分,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确定拟聘人选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后,按照考生的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进入拟聘人选体检人员名单,末位面试成绩相同者,由人事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现场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拟聘人员。
(五)组织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符合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通用标准,方为体检合格,体检费用自理,如一次性未能通过所有体检项目,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如因体检结果不合格产生缺额且正取体检外还有达到面试最低线人员,可等额递补所缺人员进入体检,最多递补两次。
(六)考察与公示
招聘单位按条件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盖章开具考察结论书,写明被考察人遵纪守法、思想政治、学习成绩、是否应回避等,写明考察是否合格。产生缺额可递补体检。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什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fang.gov.cn/)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实名制举报,对有反映的要进行调查核实,产生缺额可递补体检。
(七)资格终审与聘用确认
考察后合格人员进行资格终审,招聘单位将证件材料汇总交市人社局。产生缺额可递补体检。
拟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前,解除原人事劳动关系,提供书面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新聘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自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应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六、有关要求
(一)严格实行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招考风纪
督促诚信报考,狠抓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严防违规舞弊。违反相应规定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公招相应后续环节,甚至对其解除聘用。违反相应规定的负责人与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处理追责。
什邡市纪委监委,电话(0838)8202533。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38)6730035。
(三)整个招聘过程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
附件1.《什邡市纪委监委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什邡市纪委监委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22年什邡市纪委监委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已就业保证书》
附件4.《2022年什邡市纪委监委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未就业保证书》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什邡市纪委
什邡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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