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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宜宾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招聘9人
作者:ysxyr 来源: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2-16 14:03:55 阅读:1660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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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中共宜宾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聘对象、范围、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以及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名额。

招聘编外人员9名,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中共宜宾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

(3)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良好的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及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操作应用技能;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明,且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为准办理聘用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认可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且所有相关责任自负。

(6)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32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如“最大年龄:30周岁”,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1岁,以此类推)。

(7)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2.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5。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进行网上公开调剂岗位,或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四、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地址:“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2月16日9:00至2022年2月22日17:00截止。

(一)报名。(点击咨询: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务必在报名前下载和认真阅读《考生报名指南》。

1.选择岗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请仔细阅读要求,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考生进入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按网络提示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登录后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上传JPG格式(15-20kb)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照片须清晰。上传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多岗位报考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规范等进行审核(下同),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网上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查通过后请缴纳考试费;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审查工作由宜宾人才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所招聘单位咨询。网络报名截止后,若考生的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信息填写不规范、网上审查未通过,均不能进行修改或重新上传,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缴费。

网上照片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及时到四川川南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商业街53号)进行现场缴费,缴费时间2022年2月23日9:00至2022年2月25日17:00截止。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按50元/科缴费。通过网上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成功者视为有效报考者。

下列考生可向宜宾人才有限公司递交减免申请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打印报名信息表。

考生须在填报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按网络提示打印《中共宜宾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2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不按要求打印《报名登记表》的,后果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3月7日10:00至笔试考试前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仔细核对准考证上考试时间等信息是否与本公告的一致,如有误,及时拨打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处理,否则责任自负。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一科,卷面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公文写作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考生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2.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面试前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无笔试缺考科目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另行公告。具体资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2份(请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党员证》或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招聘单位规定的递补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3.面试。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如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1.体检。

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其中: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考核由招聘单位牵头组织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缺考、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及需回避的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3.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4.公示。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劳务派遣管理,与宜宾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招聘单位不负责解决户籍迁移。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可能会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等原因调整考试日程或疫情防控措施,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特别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防疫工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待遇不低于3500元/月,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享受工会、员工餐等福利待遇,年终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给予奖励。被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招聘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予以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参加应聘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涉及劳务纠纷,概由本人负责,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同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二)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场前需持本人手机出具“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国务院客户端”中“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提供所属街道、乡镇(社区、卫生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近14天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需提供近7日核酸检测报告,并提前主动联系宜宾人才有限公司报备(电话:0831-8247301),不主动报备或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四)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和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听从区疫情防控办公室安排,接受相关检测;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六)凡隐瞒不报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中共宜宾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31-2339295)、宜宾人才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31-8247301)负责解释。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责任自负。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1-8247222

>>>报名入口<<<

附件:

《中共宜宾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2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现场资格审查使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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