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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第二次递补资格审查(第一轮)相关公告
作者:ysxyr 来源: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2-17 14:02:34 阅读:1174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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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拟对我区部分岗位因考生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进行递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附件: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第一轮)人员名单。

二、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2月17日上午12:00截止。

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6楼622室)

三、递补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院校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必于2022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四、领取面试通知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体检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如确因疫情因素(如本人正在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或本人所在地区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管控区无法外出)导致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提交相关材料的,经人社部门核实并同意后,考生可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受托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也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面试及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请遵照《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及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执行。

六、咨询电话

宜宾市叙州区人社局:0831-7822849

附件: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第一轮)人员名单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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