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人才招引渠道,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根据《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眉山市人社局《关于规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眉人社办发〔2019〕4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从眉山天府新区管理区域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要求详见《2022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2年2月24日前在眉山天府新区管理区域内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核招聘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3.服务期内年度考核、期满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回避规定。
6.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2月24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核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4.尚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2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623办公室(联系电话:028-36465600,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服务期满考核表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2022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下载后如实准确填写)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进行,并贯穿本次考核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方式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顺序进行。
(四)考核程序
1.笔试环节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以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电话及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以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电话及短信通知为准。
(五)考核总成绩及最低分数线
1.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核总成绩低于80分以下的,不得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依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人员数量,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服务期内年度考核曾被评定为优秀的,确定为体检人员;服务期内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次数相同的,加试一轮,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标准的结合行业标准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的时间、集合地点及方式以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电话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按要求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中共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递补人员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80分的最低分数线。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五)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现实表现等情况,并进行综合评价,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80分的最低分数线。
七、拟聘用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发布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和聘用
(一)经考核、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聘用单位报到,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政策规定不再约定试用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外。
(四)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流(调)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眉山市纪委监委派出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眉山市纪委监委派出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28-36554444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028-36465600
附件1.2022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2022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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