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204号)等规定,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2022年上半年遂宁经开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1)。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2022年上半年遂宁经开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高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技工院校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要求取得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已于2022年4月20日17∶00前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招聘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书面同意。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9:00至2022年4月20日17:00。报名网站为“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rsj.suining.gov.cn/),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若报考者填报时忘记账号、密码的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825-5801765。网络报名初审工作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指导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须知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审核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审核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审核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和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审查、聘用考察中的复核和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证书照片等报考资料
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50-160K的证书原件照、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历证明原件照(加盖学校公章)。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上传报考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进行资格审查)正常上班时间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证书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报考者请于2022年4月18日9:00至2022年4月2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9:00至2022年4月22日17︰00。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通过网上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待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于2022年4月18日9:00至2022年4月21日17:00,到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地址:明月路151号7020室)办理减免手续。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于2022年5月6日前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报考者通过网络所缴纳费用,于2022年5月13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审核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在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9日笔试前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应保证字迹、相片清晰)。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暨疫情防控承诺书。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考试当天,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社保卡、驾驶证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暨疫情防控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报名要求
1. 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
2. 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4. 报考者必须在上述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25—5801765。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1. 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笔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
2. 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教育公共基础》参考《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复习大纲》,《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参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考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综合知识》参考《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2014年省人社厅发布)。
3. 开考比例。缴费成功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4. 笔试时间和地点。定于2022年5月29日在遂宁市举行(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社保卡、驾驶证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后迟到30分钟或笔试缺考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
5.笔试原始成绩公布及查询。关于查询笔试原始成绩的提示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由于公共科目笔试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6. 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在四川省乡镇及村(社区)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考核合格的,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享受过上述加分政策、定向招聘、考核招聘、政府安置等政策,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不再享受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笔试原始成绩查询后3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地址:明月路151号7020室),以便审查。
(1)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表。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报名信息表、《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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