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内江市市中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试后依据最终考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专业科目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特别提示:公开考聘岗位中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低于本次本区事业单位考聘中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最低分者(不含递补体检人员),不得聘用。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1、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办信息中心、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区政府党政内网管理中心
体检时间:2022年4月20日上午8:00
集合地点:内江市市中区上南街132号
联系电话:13909055824
2、内江市市中区干部人事档案服务中心
体检时间:2022年4月20日上午8:30
集合地点: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832-2022621
3、内江市市中区民生工作促进中心
体检时间:2022年4月20日上午8:30
集合地点: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政策研究室
联系电话:0832-2940855
4、内江市市中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体检时间:2022年4月20日上午8:30
集合地点:内江市市中区和平街270号
联系电话:18728130627
5、内江市市中区固定投资审计中心
体检时间:2022年4月20日上午8:30
集合地点: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大门口
联系电话:19982924224
6、内江市市中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原内江市市中区公路管理段)
体检时间:2022年4月20日上午8:30
集合地点:内江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门口
联系电话:18283218855
7、内江市市中区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体检时间:2022年4月20日上午8:30
集合地点:内江市市中区交通路690号(内江市市中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832-2023052
8、内江市市中区市政园林建设管护中心(原内江市市中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
体检时间:2022年4月20日上午8:00
集合地点:内江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2-2025215
9、内江市市中区老年大学、内江市市中区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中心
体检时间:2022年4月20日8:30
集合地点:内江市市中区民政局(市中区人民路65号)
联系电话:15828700398
1、内江市市中区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江市市中区农产品检测中心、内江市市中区农业园区服务中心、内江市市中区
渔业发展中心
体检时间:2022年4月20日上午9:00
集合地点:内江市市中区区政府门前(市中区人民路79号)
联系电话:15282135011
11、内江市市中区文化馆、内江市市中区文管所
体检时间:2022年4月20日上午7:30
集合地点: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口
联系电话:15282113660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体检费约600元(具体费用由医院收取),近期一寸和两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各一张(照片上不能写姓名)。
(二)体检前2—3天饮食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1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采尿、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10—12小时(可饮水)。
(三)视力近视者,平时佩戴眼镜的,体检当天应佩戴全框或半框眼镜。不能戴隐形眼镜,以免影响矫正视力检查。
(四)女性考生怀孕者,在体检当天及时提示并告知带队的女性工作人员和体检医院的医护人员,必须向医护人员出示相关医院的检查报告。如体检当天为月经期或经期前后,应告知带队女性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以便体检医院对您的相关检查做出适当的安排,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相关项目。
(五)请配合医生认真完成本人所有体检项目,勿缺检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因缺检漏检或自动放弃而影响您录用的,后果由您自负。
(六)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请积极予以配合。
(七)体检当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体检集合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通知),后果自负。
五、体检特别提示
(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体检前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口罩,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体检场所;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 体检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及不设区的地级市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为避免影响体检,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或有境外相关旅居史的考生,应提前到达体检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体检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除上述情况外的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于体检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提供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体检当天无法到达体检地点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请考生必须充分考虑疫情、天气、水文、交通等自然因素,提前做好出行准备,确保安全出行,以免耽误体检。
六、体检相关规定
(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二)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书面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但以下两种情况不具有复检机会:一是《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规定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二是体检当日、当场已安排复检的项目不再进行复检。
(三)需特别说明,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女性考生,本次所检项目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合格后暂停一切事宜,待生产期完毕补检合格后,再进行公示、审批及聘用。
七、体检纪律要求
(一)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按照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上半年内江市市中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医院。如有携带者,应将手机关闭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三)所有考生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乘坐指定车辆,不得随意上、下车,不得将头和手伸出窗外,注意保持车内整洁、安静。严禁考生家长及其他人员跟随体检。到达体检医院后,应在指定地点排队、抽签、登记,并按体检分组及顺序候检。
(四)所有体检项目检查采用对受检者实行编号的方式进行,严禁考生向医护人员透露姓名等个人信息。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不得单独行动或私自离场,并注意保持安静、有序。当场或当日需要复查的个别体检项目,须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前往。上厕所须请假,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五)请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请主动、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本人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体检结束当日,请暂不要离开内江城区,以便我们对个别考生需当日复检或进一步检查的项目及时作出安排。
八、温馨提示
(一)涉及本次考试的信息均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内江人事考试网,未及时登录网站了解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请各位考生确认本人档案存放地点,便于体检合格后调档。
附件:2021年下半年内江市市中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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