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我校拟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二级学院院长(书记)3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四川省“双高”院校B档建设单位、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四川省技师学院联盟首届理事长单位。学校以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教育为主,兼顾成人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具有接收外国留学生资质和聘请外教专家资格。
学校的前身是川南经纬学堂,成立于1901年,是四川第一所“新学”。清翰林院国史馆编修、晚清第一词人赵熙为首任校长,朱德、恽代英等曾在这里辛勤耕耘,培育出吴玉章、曾德林、黎英海等知名校友。学校开设46个高职专科专业,在校生15818人,占地1504亩。学校现有教职工723人,其中国际系统与控制科学院院士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四川省“天府峨眉计划”专家1人,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7人,博士、教授78人;常驻外籍教师4人。建有院士工作站1个、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2个。
本次选聘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泸州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三、选聘对象
二级学院院长(书记)3名
四、任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熟悉职业教育规律,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对外交往能力;具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等管理经验者优先。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应聘岗位编码为003,且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级称号并具有教授职称的,可放宽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委办〔2016〕23号)文件精神。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的声誉,行业资源丰富。
7.无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二)任职资格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党政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担任上述职务3年及以上。
2.现任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担任上述职务3年及以上,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不少于三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序号 | 岗位编码 | 人数 | 学科或专业条件 |
1 | 001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法学*、马克思主义哲学 |
2 | 002 | 1 | 外国语言文学*、翻译*、应用经济学*、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
3 | 003 | 1 | 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城市规划*、机械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食品安全、食品加工与安全、化学工程、食品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测绘工程 |
六、薪酬待遇
按照《泸州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管理办法》中人才引进类别与待遇执行,提供40m2 以上校内有产权商品房1套,年薪酬20万元起,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起,具体详见附件3。
七、岗位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履行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财务等工作职责。
(三)按照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实施计划。
(四)大力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加强科研和教学团队建设,组织各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和教学改革,保证完成人才培养计划。
(五)做好学术梯队建设、教职工培养等有关工作。
(六)履行学校规定二级学院院长(书记)的其他工作职责。
八、选聘程序
(一)面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
选聘信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人才工作网、川南人才网、重庆人才网、泸州人事考试网、高校人才网、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等途径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7月2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或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者可登录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下载 报名表、个人承诺书等资料,填写后与个人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lzyrsc001@vip.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编码-姓名”。
(2)现场报名:应聘者可直接前往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组织人事处现场报名。
3.报名资料
(1)应聘者填写《报名表》、个人承诺书等资料,详见附件1,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材料,个人任职职位、时间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按照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7月22日。
(四)业绩评价、面试和心理测试
1.业绩评价。对通过资格审查人选的工作经历、业绩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参考。
2.面试。按照分岗位不低于1:2的比例组织面试,着重考察应聘者的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要素。
3.心理测试。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试结果作为参考。
(五)考察
根据业绩评价、面试和心理测试等情况,分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前,考察对象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为拟聘人员。
(七)上会研究
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
(八)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将拟任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九)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任
依法依规履行入编聘任手续,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1年)。
九、纪律要求
(一)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公开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公开选聘可能会调整日程安排,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4。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由泸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郎老师
联系电话:0830-3150151(18715767134)
学校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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