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叙永县人才引进工作,积极引进叙永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核招聘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叙永县2022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目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相关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由叙永县人社局在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一)引进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非本人原因无法按时获得有关证书原件的,可视情况予以适当延期);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和《目录》要求的报考条件(《目录》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资格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要求:1986年8月27日——2004年8月26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附件3);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26日9:00-12:00。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号县人社大楼1楼)。
4.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叙永县2022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1寸免冠证件照2张;
(4)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5)截至资格审查当天,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附件3)。
报名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招聘的整个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或聘用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3.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2022年8月26日,15:00—17:00,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号县人社大楼1楼)。
4.未形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资格审查环节未形成竞争或面试环节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未形成竞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未形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心理偏激以及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叙永县人社局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道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道的,视为自动放弃。
岗位编码20220501——20220521的考生,聘用后在叙永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岗位编码20220522——20220527的考生,聘用后在叙永县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来自国(境)外(澳门除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10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入场检测处,请考生主动出示本人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均可)、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当天还应出具纸质《面试通知书》),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查验和体温测量等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下同)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检测)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
(五)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报名和参加面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进入场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报名和参加面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澳门除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6.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前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7.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注:高、中、低风险区具体名单可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微信小程序查询。
(七)考生如有因疫情防控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招聘资格。
(八)考生要自觉维护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现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现场逗留、聚集。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或面试期间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九)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我县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及泸州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小程序了解重点地区(高、中、低风险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我县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由中共叙永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6237139(中共叙永县委人才办)、0830-6223978(叙永县人社局)
附件:1.叙永县2022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目录(点击下载)
2.叙永县2022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点击下载)
3.同意报考意见(点击下载)
中共叙永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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