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全市高层次人才有序流动,推动人才成长发展,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公开竞聘事业单位和市属国企管理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竞聘管理岗位共计44个。其中,县(区)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16个、市属国企管理岗位23个、市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5个。具体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雅安市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公开竞聘事业单位和市属国企管理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竞聘对象范围
(一)考核引进到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
(二)公开招聘、调动进入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事业人员;
(三)引进到市域内国企的高层次人才。
三、竞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事业单位领导管理岗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竞聘七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9月27日后出生);竞聘八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27日后出生)。
3.竞聘七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2)聘用在七级管理岗位、在八级领导管理岗位两年以上、在八级一般管理岗位三年以上;
(3)在专业技术八级以上岗位、九级岗位满一年以上、十级岗位满两年以上。
4.竞聘八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2)聘用在八级管理岗位、在九级管理岗位三年以上;
(3)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十一级岗位满两年以上、十二级岗位满三年以上。
5.市属国企高层次人才中竞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还应至少具备以下两项条件:
(1)具备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符合省、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或者急需紧缺人才相关条件;
(2)在所在工作领域相关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是某领域的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或者在成果转化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成功的案例;
(3)市管国企一级企业中层正副职、二级子企业正副职领导、三级子企业正职领导,其他市属国企一级企业正副职领导,县(区)属国企一级企业正副职领导,驻雅央企、省属国企及其他国企参照市管国企管理层级执行,且在国企中层管理岗位上任职三年及以上,或者在跨国公司工作五年以上。
(二)报考市属国企管理岗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竞聘市属国企中层正职、二级子企业正职领导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9月27日后出生);竞聘市属国企中层副职、二级子企业副职领导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27日后出生)。
3.竞聘市属国企中层正职、二级子企业正职领导岗位的,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2)聘用在七级管理岗位、在八级领导管理岗位两年以上、在八级一般管理岗位三年以上;
(3)在专业技术八级以上岗位、九级岗位满一年以上、十级岗位满两年以上;
(4)在岗国企高层次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担任市管国企一级企业中层正职、中层副职两年以上、二级子企业正职领导、二级子企业副职领导两年以上,担任其他市属国企一级企业正职领导、副职领导两年以上,担任县(区)属国企一级企业正职领导、副职领导两年以上,驻雅央企、省属国企及其他国企参照市管国企管理层级执行且担任中层正职、中层副职两年以上。
4.竞聘市属国企中层副职、二级子企业副职领导岗位的,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2)聘用在八级管理岗位、在九级管理岗位三年以上;
(3)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十一级岗位满两年以上、十二级岗位满三年以上;
(4)在岗国企高层次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担任市管国企一级企业中层副职、二级子企业副职领导、二级子企业中层正职两年以上,担任其他市属国企一级企业副职领导、中层正职两年以上,担任县(区)属国企一级企业副职领导、中层正职两年以上,驻雅央企、省属国企及其他国企参照市管国企管理层级执行且担任国企中层副职、基层管理岗位两年以上。
(三)其他要求
1.事业单位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内人员不参加竞聘;
2.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年度考核视同为合格等次;
3.具有公开竞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开竞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含任职试用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7日至9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时间若需调整将提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发布,请随时关注雅安人事考试网官网。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雅安市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公开竞聘事业单位和市属国企管理岗位一览表》(附件1)。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竞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资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雅安市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公开竞聘事业单位和市属国企管理岗位报名审核表》(附件2)1份,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事业人员还需提供聘用审批(审核确认)文件,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盖鲜章,其中,市级事业单位报考人员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人员还需提供任职文件,同级国有企业党组织同意报考证明〔需盖鲜章,其中,县(区)属国企一级企业报考人员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按笔试人员与岗位招聘名额5: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若笔试人员达不到5:1比例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
市级部门、企业岗位的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参加;县(区)岗位的面试由县(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的内容和方式应当针对岗位的特点和要求确定,面试时笔试成绩不纳入计算。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用人单位在面试结束后可视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公示等后续竞聘程序。
面试结束后,成绩及排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考察、公示和调动
(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和面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竞聘名额之比为2︰1,未达到2:1比例的,进入面试人员全部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展实地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二)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及调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七、疫情防控事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本次公开竞聘事业单位和市属国企管理岗位报名、考试等各环节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报名、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考生报名、考试前,应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报名点、考点。在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有效身份证件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四)考试前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持本人考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带星号风险未排除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考试前10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
4.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5.考试前10天内有来自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接触史的;
6.考试前7天内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接触史的;
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8.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或健康码、行程码有异常者;
9.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十)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雅安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生须知悉告知事项和以上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竞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竞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县(区)高层次人才报考市级部门、企业竞聘岗位时,不受地方服务年限限制,不承担未满服务期违约责任;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考县(区)竞聘岗位、市级竞聘岗位时,不受地方服务年限限制,不承担未满服务期违约责任;县(区)未满服务期的高层次人才报考本地外的其他县(区)岗位时,按本县(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进入考察及公示环节放弃的报考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调入我市市级部门(单位)或参加我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竞聘考试。
(四)办理调动手续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施行聘用制管理。
(五)本公告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5- 2852155、2230573。
(六)此次竞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835-2620739。
附件1:雅安市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公开竞聘事业单位和市属国企管理岗位一览表(点击下载)
2:雅安市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公开竞聘事业单位和市属国企管理岗位报名审核表(点击下载)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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