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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甘孜州得荣红军长征陈列馆招聘公告
作者:ystwx 来源: 时间:2022-10-08 17:53:27 阅读:519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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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强化得荣红军长征陈列馆的管理,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录得荣红军长征陈列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录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单位

得荣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招录原则

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招录。

三、招录计划

面向全县公开招录得荣红军长征陈列馆工作人员3名(2女1男)。招录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分别达到1:3方可开考。在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

四、招录范围及工作地点

招聘范围限得荣户籍,工作地点为得荣县内。

五、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录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以上报考条件应同时符合。

(二)岗位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之后出生);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形象气质佳,吐字清晰,音质纯正,表达能力强。

3.身高:

女性:1.60米以上

男性:1.70米以上

4.参考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可予以在折合分中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

(1)具有导游证者或县处级以上党政机构颁发的讲解证者加2分;

(2)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者加1分;

(3)入围白松首届桃花节“桃花仙子”评选决赛圈者加1分;

(4)能熟练运用藏汉双语者加1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和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被公安机关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构成犯罪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道德败坏,有涉黄、涉毒等不良习气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或因其它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未满三年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曾患过重大疾病、受过重伤、骨折及腰椎间盘突出者;

9.其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六、招录办法及程序

(一)现场报名

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12日

报名时间:2022年 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5日(法定工作时间内);

报名地点:得荣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综合办公室(六楼);

报名联系人:苏晓雯   1891954474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报信息:报考者准确填写《得荣县红军长征陈列馆公开考试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的各项内容,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蓝底1寸正面证件照片1张,电子照片1张(20kb以内、jpg格式、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得荣县红军长征陈列馆公开考试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2.提交材料:报考者应准备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必备),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必备),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必备),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资格证书和已经填好的《得荣县红军长征陈列馆公开考试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在现场进行提交,否则不予报名。

3.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与报名、面试、笔试等环节,将查验通行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等。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因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报名、参考。

(二)资格审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委、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等部门组成联合审查小组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联合审查小组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严格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和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其招录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领取本人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负。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试时间、科目及分值计算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职位需求及考生面试成绩(含加分),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6女3男进入笔试。拟进入笔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笔试。笔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招录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名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标准按照招录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考生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对身高、视力、血压、心电图、CT、实验室检查等可即时给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疑义的,应当场提出并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对这些项目进行复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具体安排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招录资格,出现缺额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九、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参照招录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相关标准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招录资格,出现缺额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录人员,由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招录的,办理招录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录;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招录,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招录。拟招录对象公示前须签订承诺书,拒不承诺的取消招录资格。公示期内出现不符合招录资格者,可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十一、招录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招录人员,经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被招录人员实行实行合同制管理,与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签订招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根据年度考核和日常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是否续聘。经综合考评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期满后不再续聘,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若一年内被招录人员主动辞职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空缺岗位,按照本次招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招录人员在合同期(满一年不满三年)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得荣县干部职工管理办法各项规章制度的(包括合同期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在无任何补助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程序要求重新招录缺位人员。

十二、待遇保障

经招录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由得荣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安排等。工资待遇为4280元/月并按相关政策购买“五险”。

十三、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整个招录工作公正有序,考试全程严格遵守和执行纪检监察相关纪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考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投诉电话:

中共得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836-5922385

咨询电话:

得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836-5921003

得荣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办公室:0836-5922381

十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执行。

十五、此次招录由微信公众号“阳光得荣”、县城公告栏同步发布,招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宜和考试结果也将通过以上方式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十六、得荣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拥有本方案和招录过程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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