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公告已发布,现场报名(2020年3月5日至3月8日)。易尚教育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考核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核招聘名额
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三、考核招聘范围
符合条件的邻水县在岗大学生村官。
四、考核招聘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解放,勇于创新;
2.热爱农村工作,熟悉村情民情;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和发展经济上做出一定贡献;
3.维护班子团结,有大局观念;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恪守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5.2017年及以前选聘,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6.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五、考核招聘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确定拟聘人员、体检、上报审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2020年3月5日至3月15日)
1.现场报名(2020年3月5日至3月8日)
(1)报名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邻水县鼎屏镇红旗路96号(县委组织部组织二股,联系电话:3215956)。
(3)提交材料: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或文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原件及复印件,镇党委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初审证明、镇纪委出具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说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张贴2寸近期免冠照片)。
2.资格审查(2020年3月9日至3月15日)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考核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不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邻水县党建网进行公示。
(二)确定拟聘人员(2020年3月16日至3月24日)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资格审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邻水县党建网进行公示。对拟聘人员组织考察,以“德、能、勤、绩、廉”为内容,重点考察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群众公认等情况。考察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资格。对经考察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邻水县党建网对体检人员进行公示。
(三)体检(2020年3月25日至4月7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体检结果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邻水县党建网上公布。
(四)上报审核(2020年4月8日至5月6日)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审核后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五)公示及聘用(2020年5月7日至5月22日)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定和批复聘用人员,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邻水县党建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
六、聘用人员管理
1.考核招聘人员原则上安排在原服务村所在镇工作。本镇无编制岗位的,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进行安排,如不服从组织安排,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2.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考核招聘人员基层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服务期间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5.在公示期内、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合理性、公正性,本次招聘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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