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9〕30号)、中组部等4部门《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中组发〔2022〕2号),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2年面向全省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全省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宝兴县2022年面向全省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全省在职在岗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人。所称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街道(乡镇)社区直接从事社区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由财政承担全部经费保障,由街道(乡镇)统筹管理使用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包括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综合协理员等,不包含社区临聘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等。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5.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6日以后出生;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6.具有5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村改居社区工作者在村任职时间、退役军人社区工作者在部队服役时间可计入累计年限);
7.报考人员的年龄、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以报名截止时间确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尚在试用期社区专职工作者;
2.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劳动教养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且尚在影响期内的;
4.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6日—12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需携带《宝兴县2022年面向全省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服务证书或服务证明(工作所在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近照2张,到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报名(宝兴县第二办公区十二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报名时直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考试通知书(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以下方式之一进行:
1.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名额的30倍。该岗位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月10日,面试时间为12月11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后,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5:1的比例,根据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名额的30倍。该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12月11日。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数,按照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的,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名次;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名次。加试方式由招考领导小组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时间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试用期为1年。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工作于2023年1月15日前完成。
四、政策待遇
本次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六、报名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为避免影响报名和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请提前到达雅安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本公告由中共宝兴县委组织部、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兴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中共宝兴县委组织部(08356821422)
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6821021)
宝兴县民政局(08356822008)
宝兴县纪委监委(08356822444)
附件:1.宝兴县2022年面向全省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宝兴县2022年面向全省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宝兴县委组织部 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兴县民政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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