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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甘孜州乡城县公开招聘16名城市管理协管员的公告
作者:ystwx 来源: 时间:2022-12-06 16:50:35 阅读:406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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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经批准,拟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考试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原则和方式

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采取严谨规范的程序,力求真实、客观准确地把素质过硬、能力较强、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的人员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招聘到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

02、招聘范围、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范围:1.乡城县户籍待业青年。2.在乡城县工作的非在编人员。

(二)招聘岗位:城市管理协管员。

(三)招聘名额:16人,男性10名,女性6名。(男女分开排名)

03、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2年6月1日及以前取得初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

2.服从组织领导、听从指挥、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3.年龄在18至28岁(即1994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

4、符合四类人员条件之一:一是低收入家庭人员(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城乡低收入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人员,即低保户);二是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申请认定时已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即在V3.0系统失业登记满1年以上人员);三是家庭困难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城乡低收入或残疾人家庭中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四是未就业“9+3”毕业生(省委“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招录,毕业后未实现就业的)。

以上报考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身体任何部位有纹身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6.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在部队服役期间因违反纪律受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9.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04、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成立乡城县2022年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实施招聘。

(一)报名及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下午17:30,过时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乡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香巴拉镇巴姆北路12号)。

联系人:四郎曲措 

联系电话:5824359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持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户籍证明、初中及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9+3”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军人需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和其他符合报考条件佐证资料。

5.填报要求:报考者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如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按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6.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工作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7.缴纳考试费用: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现场缴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需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体能测试考务费50元,共计100元。

8.领取准考证:已完成报名并缴纳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2年12月12日到到乡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取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综合文化知识》卷面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试: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能测试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测试内容为男生5公里越野,女生2公里越野,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加分条件:退伍军人在总成绩后加1分。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50%笔试。

05、体检

考试结束后,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体检由领导小组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 号)执行。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领导小组提出一次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体(复)检中有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违规情形的,取消体(复)检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因报考人员弃权、取消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

06、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方式开展政审,由工作领导小组、户籍所属乡镇村、派出所进行资格审查,作出政审合格与否的结论。政审不合格取消聘用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进行政审。

07、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自行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名依次递补。

08、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乡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1年聘用合同。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考核,可续聘。拟聘用人员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名依次递补。

(二)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为城市管理协管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三年聘用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一年一签,三年后自动解聘不再续聘。

09、保障体系

城市管理协管员工资待遇按照2970元/月/人计,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10、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招聘方案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投诉电话:乡城县纪委监委:0836-5826024

1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报考人员严格执行甘孜州和乡城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和健康管理。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等到乡城参加招聘期间需提供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到乡城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证明)。由于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前有7天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行程卡证明),被防疫部门采取防控措施管理者的不得报考和参考,有低风险区地区旅居史的,返县后实行三天三检,五天一检,未参加招聘的考生,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二)报考人员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从公告发布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三)请报考人员注意个人防护,需自备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现场报名及综合考核阶段,报考人员应提前到指定地点排队入场。主动出示本人核酸检测48小时阴性证明、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经现场确认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和发热者,不再参加此次招聘,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招聘期间,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招聘现场按规定有序进(离)场。

12、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紧急联络人电话)。在整个招聘期间要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部门。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立即取消其相关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乡城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乡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836-5824359

乡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乡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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