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市本级政府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达州市金融工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达州市金融工作局机关政府雇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3.本科专业为经济学类、经济与贸易类、金融学类、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研究生专业为应用经济学(0202)、法学(0301)、中国语言文学(0501)、经济学和法学专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通知进入试用期时,与其他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达州市金融工作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见附件1),直发1023957431@qq.com邮箱。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8日17:00(以报名表到达指定邮箱时间为准)。
(二)资格初审
达州市金融工作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通知参加笔试,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电子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未及时查看邮箱或手机信息而错过考试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通知为准。
3.注意事项。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占总成绩60%。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参加笔试人员不足招考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除违纪、零分考生外,其余所有笔试成绩有效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通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达州市金融工作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六)成绩计算
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60%)+(面试成绩100分×40%)的方式计算。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实行招聘名额等额体检,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体检由市金融工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考察
由我局成立考察组对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可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
(九)递补
若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按同一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达州人事考试网(www.dzrsks.com.cn)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经中共达州市金融工作局党组研究同意,由达州市金融工作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政府雇员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达州市金融工作局纪检监察组织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政府雇员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享受和履行《政府雇员聘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首次聘用期满后,因工作需要,报市政府同意后可优先续聘。
(二)本公告解释权归达州市金融工作局所有。
(三)市金融工作局与拟聘用人员就薪金待遇、社会保障等问题进行具体协商,按照《劳动合同法》《达州市政府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签订政府雇员聘用合同。
(四)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我局2023年度政府雇员考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并于考前7天开展健康排查,持续关注健康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3.考生须下载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做好考前7天的每日健康监测,临考前自行打印,并在考试前将本人手写签名的《考生健康情况登记表》交给监考人员。
4.考生如因个人原因导致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
7.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达州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达州市最新防疫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8.考生须认真阅读达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咨询电话:0818-2186533。
附件:
达州市金融工作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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