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赴成都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乐山市五通桥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中所需资格条件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考核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六)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乐山市五通桥区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册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时间、地点
2023年3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成都人事考试中心(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18号)。
2.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填写《乐山市五通桥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4)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就读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及相关情况的证明原件),同时带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则上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6)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该手续亦可在体检前提交;
(7)《一览表》(附件1)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名、提供相关证书及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现场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现场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现场考核,具体考核形式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告知。考核合格者现场签订意向协议(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体检
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具体体检时间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tq.gov.cn/)另行公告通知。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其中女性应聘人员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相关信息将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tq.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单位形成考核材料,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逾期不参加考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区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t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聘用资格。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相关待遇按国家政策和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3-3355000(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纪委监委)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考核招聘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
(http://www.lspta.com.cn/)及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wtq.gov.cn/)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wtq.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防止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应聘人员报名后要及时关注指定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请应聘人员注意个人防护。
六、本公告由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宣传部:0833—3350998
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0833—3308789
乐山市五通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0833—3301132
乐山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0833—3302570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33—3301561
乐山市五通桥区水务局:0833—3301751
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0833—3301740
乐山市五通桥区文体旅游局:0833—3301033
乐山市五通桥区应急管理局:0833—3306080
乐山市五通桥区统计局:0833—3302387
乐山市五通桥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33—3300199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301593
附件:1.乐山市五通桥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乐山市五通桥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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