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结合实际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成都市郫都区纪委监委信息中心(公益一类)本次计划公开选调4名事业人员,均为管理岗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公务员(参公)或事业人员。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本科阶段须同时具备学历、学位。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选调生有到村任职要求,尚未按规定完成相应驻村工作年限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
9.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9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网上投递邮件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报名资料(包括专业技能证书、获奖证书、有影响力的文稿材料等资料)扫描电子版打包压缩(命名为“姓名+学历”)发送到指定邮箱(联系人:张老师,邮箱:2979494744@qq.com,联系电话:028-87884437)。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等信息,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报名。
(2)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应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如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遗失身份证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加盖鲜章的核查户籍材料。
(二)资格审查
截止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由选调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按照选调岗位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学历等情况进行筛选,择优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未按要求参加考核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本科阶段学历证、学位证,研究生阶段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人员身份编制类别、现任职务等级以及是否同意报考(并加盖鲜章)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
6.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照1张。
7.《报名表》。
8.如具有专业技能证书、获奖证书、有影响力的文稿材料等资料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在任何阶段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核
具体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及考核地点将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告。如招聘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超过1:5的,增加笔试。依据招聘名额,按笔试成绩1:5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员(与最后一名进入考核人员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考官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给出“优秀、良好、一般”的考核结果。集体评议小组根据考核结果进行集体评议,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所获优秀票数须达考官人数的60%方可进入集体评议范围。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集体评议小组集体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现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28-87875649。
本公告由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87931248。
附件:
2.2024年成都市郫都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原标题:2024年成都市郫都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idu.gov.cn/pidu/c125580/2024-04/01/content_90377850f0b04d8abd7cfbf6b2519cd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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