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自贡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自人社发〔2021〕12号)的规定,贡井区农业农村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公益性岗位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已进行过就业困难认定且未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三)年龄20岁周以上,35岁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7月30日);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电脑办公软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各级残联辞退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公益性岗位情形的。
二、待遇标准
按照自贡市公益性岗位工资水平执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已进行过就业困难认定的《就业创业电子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于2022年8月1日—8月3日在自贡市贡井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报名,现场填写《自贡市贡井区农业农村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组织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签订劳动合同
按招聘人数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聘用人员,由贡井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1年1签,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贡市贡井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3—3315232(自贡市贡井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813—3305867(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自贡市贡井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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