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芦山县委组织部、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芦山县民政局《关于面向全省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时间:2022年12月9日(上午8:30-11:30)。
地点: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5办公室(芦山县芦阳街道友谊路8号)。
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2张1寸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及进入面试人员详见附件。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应做好自身防疫措施,并严格遵守防疫相关规定,若有违反者,可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一)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考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请各考生务必随时关注“雅安疾控”微信公众号,根据最新管控措施做好相应准备,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所有考生须持本人首场考试前3天3检(每天1检,3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五)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检测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
(六)在考试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七)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报名和考试前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报名和考试前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参加报名和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九)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无法参加报名和考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十)考生须自备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十一)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将根据国家和我县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芦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835)6528131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芦山县委组织部:(0835)6522227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6521476
中共芦山县委组织部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芦山县民政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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