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等有关规定和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共59名(详见附件),其中,拟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31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学校、幼儿园基本情况可在温江教育网(https://www.wjjy.cn/)查看。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见附件)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及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凭证书办理报到手续;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上岗后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试用期满后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符合。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0年6月1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及其它不适宜报考的。
8.2020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不含受疫情影响原定夏季毕业的应届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笔试岗位网上报名:2020年6月1日09:00至6月8日17:00;
免笔试岗位现场报名:2020年6月5日09:00至6月8日17:00。
2.网上资格审查:2020年6月1日09:00至6月9日12:00。
3.网上缴费:2020年6月1日09:00至6月9日17:00。
4.准考证打印:2020年6月18日至6月21日。
5.笔试时间:2020年6月21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对考试时间进行调整,将会提前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报名方式
1.笔试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报名网站: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网,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2.免笔试岗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聘用及管理办公室(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道143号4楼)。
3.报名咨询电话:028—82764618;028—69063093。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0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等信息。
1.笔试岗位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请务必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中“有何特长”栏填写本人已取得何种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无需填写)、普通话等级情况,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需填写本人取得专业英语等级情况;招聘岗位要求 “具有任教工作经历”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在 “个人简历”栏填写本人任教单位、起止年月、学段学科等情况;招聘岗位要求“参加过地市级赛课(或执教公开课、展示课)”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在 “个人简历”栏填写本人参加赛课(或执教公开课、展示课)的情况。如因信息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考试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于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0年6月18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核对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2.免笔试岗位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现场填写《2020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免笔试岗位报名表》(报名表上需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并提供本人的如下材料:(1)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3)职称证书;(4)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交复印件。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报名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招考试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可放宽比例直至1:2;放宽后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0年6月10日前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enjiang.gov.cn/ “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0年6月18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以下岗位不参加笔试:四川省温江中学高中物理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2001)、四川省温江中学高中政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2002)、四川省温江中学高中历史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2003)。免笔试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6月21日(周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
3.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函〔2018〕58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规定加分;(4)成都市组织选派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0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及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相关考核表彰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20年6月11日前的工作时间内(工作日9:00—12:00,13:00—17:00),由本人交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669号海科大厦60225房间,咨询电话:028—82690130),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本次考试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1.面试原件核对校验通知。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与笔试成绩一起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
免笔试岗位应聘人员无需参加原件核对校验。
2.面试原件核对校验方式:面试原件核对校验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须应聘人员本人参加。
3.面试原件核对校验应提供本人的如下材料:(1)《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2)《笔试准考证》;(3)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4)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证明;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6)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无需提供);(7)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另需提供专业英语等级证书;(8)应聘有任教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任教学段学科、工作起止年月、工作表现等)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社保缴纳清单;(9)应聘要求参加过地市级赛课(或执教公开课、展示课)的岗位,须提供获奖证书或执教证明;(10)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1)(2)(10)交原件,(3)(4)(5)(6)(7)(8)(9)验原件交复印件。
4.面试原件核对校验要求:(1)国内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国外、境外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符合。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2)面试原件核对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核对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3)面试原件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最多递补3次,3次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5.笔试岗位,面试原件核对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免笔试岗位应聘人员凭《报名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6.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对象:原件核对校验合格的应聘人员。
(3)面试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应聘人员人数之比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研究后可放宽比例直至1∶2;放宽后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该岗位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调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若同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免笔试同岗位的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于面试结束后的第2天内进行加试。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人员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与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一起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
(三)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四)体检人员递补。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的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核。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成都市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一)聘用。对于需要确定聘用单位的岗位,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各岗位分别按照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后,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实行教职工“区管校用”进一步规范教师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温府人发〔2009〕38号)文件精神,拟聘人员与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教职工工作岗位聘任合同书》。
拟聘人员如系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与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报到。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先上岗、再考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聘用到相应岗位后,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动。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028—82789902。
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028—82764618;028—69063093。
政策性加分咨询电话: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2668569。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二、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和招聘学校无关,特此提醒。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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