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易尚教育

微信号:yishang

02865227334
2020年7月关于内江师范学院直接考聘辅导员、艺体类专业教师的公告(17人)
作者:易尚教育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0-07-02 17:13:41 阅读:1839 分享至:
四川教师招考课程四川教师招考交流群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35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1617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核准,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内江师范学院网站[www.njtc.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内江师范学院

差额拨款

事业单位

四川省内江市

东桐路1124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

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与创新

内江师范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所在地内江市位于成都、重庆中点,是川、渝、滇、黔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这里风景如画、人文荟萃,素有“大千故里、书画之乡”的美誉。

学校现占地3122亩(含新校区已过户土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2亿元,图书资料184.4万册。设有19个二级学院,开设61个本科专业,其中师范专业16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农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历史学、经济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8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留学生、研究生近19000人。

学校通讯地址为:四川省内江市东桐路1124号,邮编:641112(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www.njtc.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内江师范学院2020年7月直接考核招聘艺体类专业教师及辅导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综合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0年9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7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在2020年7月17日前将个人简历及能体现招聘岗位的专业技能视频(时长10分钟左右)一并发至专用邮箱,邮件题目格式:岗位编码+姓名+专业,由招聘单位进行初审。请及时与有关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应聘者所提供信息必须真实无误。

(二)报名方式

1.体育类专业课程教师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832-2341439

招聘专用邮箱:723994539@qq.com。

2.音乐类专业课程教师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2-2342704

招聘专用邮箱:1317341597@qq.com。

3.美术类专业课程教师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32- 2342296

招聘专用信箱:309584367@qq.com。

4.艺体类专业实践指导教师(辅导员)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832- 2342973

招聘专用邮箱:937300564@qq.com。

(三)面试:考核方式包括专业面试及综合面试。

专业面试由学院组织,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讲课或专业提问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掌握与应用、知识创新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教学效果等。专业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参加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学校组织,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本学科研究前沿的掌握、事业心和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举止仪表等。考核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要求执行。

体检由我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4.考核: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5.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及党委常委会审定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审核确认及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我校尽快备齐材料报省教育厅确认。

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条件涉及专业方向的,由我校负责审查认定。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校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也不报省教育厅确认。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校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按照有关规定、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考核招聘的规范性进行最终确认。

通过省教育厅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学校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所要求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2-2342197、2340886(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2-2341900(内江师范学院纪委)

028-86110025(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2020年7月直接考核招聘艺体类专业教师及辅导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内江师范学院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