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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配置广安区城区学校师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缓解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拟面向广安区内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开考调40名教师补充到广安区城区学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考调职位及名额详见《2020年广安区面向区内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职位职数及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考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015年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专业对口,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四)具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毕业院校等资格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9年9月8日(报名开始之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教师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4年9月8日以后出生)。
(六)系广安区内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且列编后须在公办学校任教满三周年及以上(不含代课时间和特岗时间)。
(七)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荣获区级(含区教科体局)及以上表彰的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教书育人楷模、教育教学名师等奖励1次及以上;
2.参加教育教学竞教活动获得区教科体局三等奖及以上;
3.主研的教育科研课题获得区教科体局三等奖及以上;
4.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5.2015年以来获得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其年度考核优秀1次及以上;
6.任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2015年以来个人作品或指导学生竞赛至少有一次获得区级及以上(含区教科体局)表彰;
以上资料以正式文件和获奖证书为准。
(八)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使用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违规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处理的;
2.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师德师风败坏,社会影响恶劣的;
4.捏造事实通过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的;
5.有“四违”(违规推销教辅资料(APP软件)、违规有偿补课、违规有偿批改作业、行课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参与打麻将等不良活动)行为举报查证属实的(工作以来已被查处或正在调查属实);
6.未满服务期的;
7.有其他影响使用规定情节的。
三、考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本次考调报名一律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8日—9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2.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二楼会议室(广安区渔林街5号)。
3.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文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所在公办学校出具任教年限、编制情况、2015年以来年度考核情况及经本人申请且学校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本人近期2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如实填写《2020年广安区面向区内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4.资格审查: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提供A4纸双面打印的《2020年广安区面向区内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若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经查证属实的,或未按时缴纳考务费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调工作由区教科体局与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考察三个环节,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察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10%。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10%。
1.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本次考调教师开考比例为1:2,各职位报名人数未形成竞争,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考调职位、职数。
(1)笔试时间:2020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4)准考证领取: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缴费票据按时到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政工股301室领取,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5)成绩公告:2020年10月21日前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anqu.gov.cn)公告。
2.面试(总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考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因笔试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仍视为有效比例;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拟定于11月中旬进行,面试具体事宜11月上旬左右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3.考察(总分100分)
(1)考察对象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入围人选的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考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得分相同,则一并纳入考察)。因考察对象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开展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2)考察的内容、方式及计分办法按照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印发《关于从区内农村学校遴选城区学校教师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区教科体发〔2020〕38号)文件执行。
考试总成绩于2020年12月中旬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调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具体事项在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四)考核及资格复审
1.考核对象确定:根据公开考调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员。考核对象名单于2020年12月30日前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2.考核方式及要求:考核以审查个人人事档案为主,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4〕154号)执行。考核合格名单于2021年1月20日前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某职位递补时出现并列名次,则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
(五)公示
1.公示人员确定。考核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并于2021年1月30日前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调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及排名等。
2.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反映情况的,须以真实姓名如实书面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选岗
选岗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在本职位公布的学校中选岗,应选不选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选岗时间、地点及选岗的有关事宜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七)办理调动手续
报考城区学校考调教师的选岗人员即为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由区人社局和区教科体局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调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考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公开招聘举报监督联系电话。
区纪委派驻区教科体局纪检筹备组:13982680419
区纪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筹备组:15288651113
(二)本次公开考调教师过程中各环节公告、信息及调整、补充的事项均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适时公告,一律不再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密切关注。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考核和办理调动手续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本次考调工作由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6-22484330826-2233326
附件1:2020年广安区面向区内公开考调教师职位职数及岗位要求一览表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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