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绵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名,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单位及招聘岗位简介
中心成立于1986年,创办30多年来,秉承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服务宗旨,始终坚持兴趣培养与特长教育相结合,坚持教学相长、因材施教、分类辅导的原则,以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和优秀的师资队伍为依托,全面开展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青少年能力拓展训练,通过舞蹈、音乐、美术、书法、文化、科技、体育等培训项目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教育,为孩子们插上梦想的翅膀拓展成长空间。现因业务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招聘招聘教师5名(其中专职教师2名、兼职教师3名),详见附件2,从事中心教学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2.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3.热爱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具有献身公益和为青少年服务的精神。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较好的普通话水平。
5.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相关专业,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体岗位所需报考条件见附件2《绵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招聘计划》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4月13日起至4月19日。
(二)报名方式及程序
1.本次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以我中心办公室收到报名邮件为准,不组织现场报名。
2.报名人员下载《绵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中心办公室邮箱: 1401245299@qq.com(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姓名+报名表+岗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20日9:00-17:00
2.地点:绵阳市游仙区芙蓉路北段13号(绵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4号楼办公室)
3.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办,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绵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应聘者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上证件原件验证后均交回应聘者。
(3)个人自制简历或自荐书1份。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绵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话通知参加面试,请应聘者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时间:2021年4月21-22日上午
考试主要为行政面试与业务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普通话水平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五)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人员需求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的人员体检要求,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综合考核排名依次替补。
4.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应聘者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由绵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参照中心编外聘用管理办法,拟聘专职人员先经过试用期后,再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单位负责档案管理、工资薪酬发放和缴纳社会保险;拟聘兼职人员按中心兼职协议书要求执行。
五、待遇和管理
(一)本次面向社会招聘招聘教师5名(其中专职教师2名、兼职教师3名),待遇及工资标准参照中心编外聘用管理办法与兼职协议执行。在中心工作期间,专职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
(二)录用后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如有违反的,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可以按规定予以解聘。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绵阳市游仙区芙蓉路北段13号
联系人:傅老师
联系电话:(0816)2284429、18990111517
邮箱:1401245299@qq.com
邮政编码:621000
七、本公告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请咨询招聘单位。
绵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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