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省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93号)和《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要求,我市拟公开考核招聘签约服务我市的2021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签约服务我市的2021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三、招聘方式
采取由实施范围县组织招聘学校直接面试考核签约的方式。
四、招聘时间
2021年5月23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签约服务我市的2021年公费师范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招聘当日上午8:30前到达招聘地点报到。
五、招聘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东方小学(广安市广安区东方街59号)。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以及学习经历、获奖情况等证件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到招聘现场应聘学校报名,招聘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考核。
(二)面试考核
实施范围县组织招聘学校进行面试考核,根据面试考核情况确定拟签约招聘人选。
(三)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考核通过的公费师范毕业生与招聘县教育主管部门、招聘学校按有关规定现场签订《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生通过就读高校提供)。通过面试考核招聘仍未落实就业岗位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根据其户籍及所学专业,广安市内户籍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接收并落实岗位,广安市外户籍的由未完成该专业招聘计划的实施范围县负责接收并落实岗位。
以上招聘程序需由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核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七、后续程序
(一)考核
招聘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对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实施范围县规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报到聘用
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毕业生于7月3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毕业院校派遣通知单等相关证件到就业县教育主管部门报到(因疫情影响,延迟发证的,按该生学校官方发布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时间为准)。招聘县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占编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八、其他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面试考核招聘可能会调整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按照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所有参加面试考核招聘人员需通过“国家政府服务平台”app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凭健康码并佩戴口罩进入招聘现场。
(三)解释权归属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四)咨询电话
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政工股:0826-2248433
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0826-2861166
华蓥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教师股:0826-8394206
岳池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政工股:0826-5220592
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政工股:0826-6229397
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政工股:0826-3222151
枣山园区社会事业局:0826-2611665
协兴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业发展局:0826-2990968
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教师科:0826-2333397
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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