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我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84名,其中,拟定向招聘经组织选派服务于大邑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5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34名;面向社会招聘教师45名。本次考试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2.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大邑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7)截止2021年7月31日及以后仍然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一)初中语文A(02009)、初中数学A(02011)、初中英语A(02013)、小学语文A(02015)、小学语文B(02016)、小学数学A(02018)、小学数学B(02019)7个岗位专项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小学教师(02001)岗位定向招聘经组织选派服务于大邑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在大邑县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曾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不能报考该岗位。
(三)具体岗位招聘情况见《大邑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12333)。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1年5月6日09:00至5月11日17:00。
资格审查:2021年5月6日09:00至5月12日12:00。
网上缴费:2021年5月6日09:00至5月12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1年5月26日至5月28日。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
(三)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考生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应聘者资格审查不通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报考岗位:①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填报1个岗位代码);②招聘岗位名额为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进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名,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名。
3.填报信息。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大邑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填写:在2021年7月31日前能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明确任教学段及任教学科);在“学历”栏注明是否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个人简历”栏注明目前的工作状况。填报完后请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4.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大邑县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提交《大邑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5.报名缴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考生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大邑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请用A4纸竖式打印1份)以备原件校验时使用。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办理退费手续。有下列三类情形之一者,可申请退费:①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②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③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21年5月25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报名要求:
1.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招聘条件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者方可报名,《大邑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考生按照公招的岗位要求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只能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名时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在电脑上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3 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放宽至 1∶2。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网上缴费结束后的2-3日内通过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1年5月29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上午)。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4.笔试满分为100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5.笔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6.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7.政策性加分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服务期已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需提供:①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①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21年5月12日(只限当日)交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科(联系电话:028-88280039,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504办公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02001)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曾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再次报考除定向岗位(02001)的其他岗位时,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8.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将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
(二)原件校验
1.开考比例达到1:3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开考比例为1:2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
2.原件校验时间:见笔试成绩公示。
3.原件校验地点:大邑县教育局底楼会议室(地址:大邑县富民路北段1号)。
4.原件校验由大邑县教育局负责,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书(证明)(往届生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应届生为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③1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④《大邑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请用A4纸竖式打印1份)。⑤报考定向岗位(02001岗位)的,还需提供服务证书(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原件及复印件。⑥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02009、02011、02013、02015、02016、02018、02019岗位)的,还需提供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
5.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6.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岗位缺额,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下一名考生进入原件校验。
7.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对无法调减,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即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8.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除小学教师(02001)、高中数学(02002)、汽车电子技术(02003)、初中政治(02004)、初中体育(02005)、小学音乐(02006)、小学体育(02007)、小学美术(02008)8个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之外,其余岗位采用说课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学科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其中幼儿园教师A(02022)、幼儿园教师B (02023)、幼儿园教师C (02024)岗位面试考核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本人签名确认。
(四)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1.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即:笔试成绩×50%)+面试折合成绩(即: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当日内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
体检、考察由大邑县人社局和大邑县教育局组织。体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安排在另外一家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16〕4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
七、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
八、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人员由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被解聘而产生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
(五)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本县工作5年后,方可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九、待遇
招聘的事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十、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大邑县教育局人事科 028-88341496;
监督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28-88226881;
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 028-88280573。
温馨提示: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邑县教育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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