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153号)以及《崇州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规定,现将崇州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同时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
崇州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见附件1。
欢迎广大考生监督举报有关违规违纪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崇州市监察委员会(028)82272271
二、原件校验时间和地点
原件校验时间:
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9:00-12:00,13:00-17:00。
审查地点: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康东路385号人社局一楼大厅(新人民医院斜对面)
咨询电话:028-82208550(人社局事管科)
028-82313239(教育局人事科)
三、面试原件校验所需材料
面试原件校验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交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如系在职教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如系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若已经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则直接提交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面向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现场签订本人的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1.原件校验合格者,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凭本人身份证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3.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主考机关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4.同一岗位最多递补2次,递补人员名单通过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现就原件校验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进入原件校验的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对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国家、省、成都市应对新型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相关文件要求,提前到达成都市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参加资格复审当天提供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资格复审时,除核验身份按要求及时摘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5.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自行下载填写《考生健康情况申报卡》(附件2),并于资格复审时上交。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崇州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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