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4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内江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市属唯一一所综合类高职院校。为拓宽选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经批准,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在编在职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等条件;
6.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现工作单位类别应为公益一类或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8.原则上应在原单位工作满一个聘期,如国家、省、市规定有服务期限的,从其规定。
(二)岗位具体条件
1.符合各选调岗位规定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21年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 6月。
3.凡条件中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4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41周岁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2.未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3.受处分期间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选调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学院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发布公开选调公告,报名者可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njpta.e21cn.com/)、内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jvtc.edu.cn/)上查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起至2021年7月13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填写好的《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njvtcrsctp@163.com(报名表命名:公开选调+岗位编码+姓名)。一人只能报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
学院人事处通过邮件回复初审是否合格,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邮件导致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三)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14日,地点: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一楼会议室。资格审查所需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出具的在编在职证明及同意参加选调证明(模板见附件3)、单位出具的与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模板见附件4)、《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查合格者由学院发放综合测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在选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综合测试时间、内容及形式
每一个岗位资格复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不低于2: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该选调岗位。
综合测试时间为2021年7月15 日上午9:00点开始,地点见综合测试通知书。
综合测试分为笔试考核、面试和心理测试。笔试考核时间3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考生文字写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素质,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考生应聘岗位所需综合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心理测试为网络测试,结果作为聘用重要参考,心理测试结果显示不适宜选聘岗位工作的,不予聘用。
综合测试成绩=笔试考核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官对参加综合测试者进行逐项评分,然后计算出综合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按照综合测试总成绩高低和岗位需求人数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综合测试分数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综合测试结束后,成绩由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布。
(五)成绩公布
综合测试工作结束后,学院于综合测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测试成绩(含笔试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确定体检人员
学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测试情况进行集体研究,按照考生综合测试成绩(合格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学院电话通知并确定体检人员是否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即是放弃本次选调,学院按照综合测试成绩(合格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无符合递补条件要求者,该岗位空缺。
(七)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在市内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市内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
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学院按照综合测试成绩(合格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符合递补条件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该岗位空缺。
(八)考察
体检合格后,学院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采取由工作单位及相关部门政审后出具综合考察材料和到人选工作单位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岗位不再递补。
(九)聘前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学院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拟聘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岗位不再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人事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待遇按上级和学院有关政策执行。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学院报到。未经学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选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3.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守纪律,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纪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上级和学院的有关纪律处分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六、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2-2215969(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832-2264990、0832-2567828,(内江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监审处)
附件:1.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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