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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泸州市古蔺县招聘公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74人公告
作者:超级管理员 来源:泸州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1-07-29 15:23:16 阅读:923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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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开考核招聘泸州市2021届公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的公告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6〕41号)和参照《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核招聘办法(试行)>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21〕3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和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签约计划,我县拟公开考核招聘签约服务我县的2021年泸州市公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毕业生74名,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条件等详见附件1《古蔺县公开考核招聘泸州市2021届公费定向培养村小教师岗位要求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岗位条件的泸州市2021届公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应聘者必须已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否则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4.年龄:招聘对象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0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股(四川省古蔺县彰德街道蔺阳大道126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古蔺县公开考核招聘泸州市2021届公费定向培养村小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2,双面打印);

(2)相关证件: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②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按岗位要求的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资格证之一)复印件各2份,同时查验原件;③与古蔺县教育体育局签订的《泸州市免费定向培养村级小学教师协议书》复印件3份;

(3)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同底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体检工作定于2021年8月11日(星期三)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当日早上6:00准时到古蔺县第二小学校正大门(新体育中心足球场)集合,统一参加体检。

3.体检标准和要求:体检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4.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体检,另交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体检费400元(代体检医院收)。

(2)考生主动上交携带的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电子设备统一保管,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3)体检前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穿制服参加体检,女生不得穿连体衣裙参加体检,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4)体检过程中,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否则后果自负。体检结束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5)本次进入体检程序且已确认怀孕的考生,若有需缓检的项目(如妇科、X光等)应向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体检医院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待考生产期结束提出补检书面申请,补检合格后再按程序进行考察、公示、聘用。

(6)在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提示:为加快招聘工作进度,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在参加体检前可自行准备好考察的相关材料。

(四)考察

1.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2.相关事宜

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21年8月16日前携带以下材料到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股接受政审:

(1)《古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见附件3,由考生自行下载,双面打印,不得改变表格内容及格式);

(2)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要求1500字左右,用蓝、黑色墨水笔书写,同时上交电子文档);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6)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需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7)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打印件1份;

(8)个人信用查询结果打印件1份。

3.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本人基本情况;(2)近三年表现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奖惩情况及工作、学习等情况);(3)本人遵纪守法情况;(4)本人是否符合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开考核招聘泸州市2021届公费定向培养村小教师的公告》要求的聘用条件;(5)本人承诺:上述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虚假或隐瞒,本人接受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

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要求1500字左右(A4纸书写),用蓝、黑色墨水笔书写,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指定邮箱:527439246@qq.com。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时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按拟聘人数,等额提供村小(校点)岗位数,考生根据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提供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从第一名起,依序选择聘用岗位,未选择聘用岗位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并按泸市府办函〔2016〕41号文件违约规定处理。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后,在古蔺县的服务期按泸市府办函〔2016〕41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须符合古蔺县基层服务年限等规定。

四、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参加报名、体检、政审考察途中乘坐公共交通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考生自备,并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为确保报名、体检、政审考察工作顺利进行,所有参加报名、体检、政审考察的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均应主动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距现场报名当天14日内,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蔺人员或境外来(返)蔺人员,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佩戴好口罩,保持间隔1米社交距离并扫场所码,同时自觉接受体温监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报名、体检、政审考察现场。同时,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参加报名、体检、政审考察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维护工作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报名、体检、政审考察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报名、体检、政审考察现场逗留、聚集。

(三)进入报名、体检、政审考察的考生有体温异常(体温≥37.3℃)、持续咳嗽、发热等疑似症状的,防疫健康信息码有异常的,正在接受新冠肺炎疫情管控等情形的,其他与新冠肺炎有关特殊情形的,请提前与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可先行提交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至指定邮箱:527439246@qq.com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本人申请,经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同意后,可暂缓体检及政审考察。有以上情形未主动报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发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登录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不能参加报名、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830-7204706(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股)

监督电话:0830-7209439(古蔺县纪委监委派驻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组)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附件1:古蔺县公开考核招聘泸州市2021届公费定向培养村小教师岗位要求表.xlsx

附件2:古蔺县公开考核招聘2021届公费定向培养村小教师报 名登记表.doc

附件3:古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doc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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