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纳溪区高中阶段学校公开考调84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纳溪区在编中、小学教师(纳溪中学、护国中学、江南职业中学教师除外)。
二、考调岗位及要求
本次考调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考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具有拟考调岗位所需知识和能力。
(三)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8月12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四)近三年(指2018、2019、2020年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此次考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近两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处于试用期的。
5.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四、考调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12日18:00前。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考调条件的人员,登录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用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gzgx),填写《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对照《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岗位需求表》报名(见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考生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书扫描件。
(3)考生将以上资料于2021年8月12日下午18:00前投递到邮箱553832011@qq.com(邮件命名:所在学校+姓名+岗位编码+拟报考岗位)。同时,拨打0830-4282240电话确认。超过截止时间作无效处理。《报名表》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报报考者所在学校校长签批是否同意报考意见。
3.资格审查:经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资格审查合格的,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用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gzgx)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资格审查合格者面试当天发放《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4.“援彝援藏”服务期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教师,每支教满1周年可申请加1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通过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用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gzgx)公示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加分分值按实计入综合成绩。
(二)考试
1.面试
本次考试采取讲课的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由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用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gzgx)公布,面试当天报考者凭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纳溪区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援藏援彝加分。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日内通过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用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gzgx)公布。
(三)考察
1.考察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考调岗位人数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或者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人员,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因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考察内容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考调资格。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调动人员,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通过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用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gzgx)公示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0830-4122252)。
(五)调动
公示无异议的报考人员,按程序报批后办理相应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考调政策咨询电话:0830-4282240。
(三)本次考调有关事项和要求将随时通过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用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gzgx)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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