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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秋季达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作者:ystwx 来源:达州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1-10-09 10:44:39 阅读:783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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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和《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21〕7号)的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1年度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在达州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达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县(区)教科局负责认定。其中,属达川区、渠县的在县(区)行政审批局办理。

(二)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达州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考试合格证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四)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证书要求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申请认定高中、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流程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办理流程按县(区)教科局(行政审批局)通知或公告办理。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网上申报

1. 网上报名时间:10月8日至10月29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 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二)现场确认

1. 现场确认时间:11月5日9:00—17:00。

2. 现场确认地点: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达州市通川区鱼泉街)一楼教师资格认定窗口。

3. 现场确认需要的材料:

(1)查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2)查验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3)查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4)3cm*4cm的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认定学段学科、身份证号后四位)。

(5)户籍证明和居住证。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在四川省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达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体格检查

1. 体检时间:2021年11月6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 体检地点:以现场确认后发放的体检通知单为准。

3. 体检方式:统一体检(个人无需提前体检)。

(四)认定和证书领取

认定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将于12月20日前,在达州市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或“达州教育”微信公众号通知认定结果及领取证书相关事项。

证书发放采取邮寄(快递)形式,请各申请人在网报时准确填报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要按认定的资格种类,明晰各自的认定机构。高中层次的认定机构是市教育局,初中及以下层次的认定机构是县(区)教科局,其中达川区、渠县的认定机构是行政审批局。请按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2. 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3.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 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请各位申请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申请人员进入确认现场、领取证书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确认现场、领取证书地点。

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确认现场、领取证书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申请人员注意个人防护,确认现场、领取证书时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除外)。

六、其他事项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是达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818-2123415; QQ群:560140366。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是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对应的区县教科局或行政审批局。咨询电话及公告网址:

通川区教科局:0818-2105407,http://www.tchuan.gov.cn/

达川区行政审批局:0818- 5336902,http://www.dachuan.gov.cn/

万源市教科局:0818- 8627439,http://www.wanyuan.gov.cn/

宣汉县教科局:0818-5222427,http://www.xuanhan.gov.cn/

大竹县教科局:0818- 6231085,http://www.dazhu.gov.cn/

渠县行政审批局:0818-7226912,http://www.quxian.gov.cn/

开江县教科局:0818-8223931,http://www.kaijiang.gov.cn/

达州市教育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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