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业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学校创办于1913年,现为国家“十三五”地方高校转型示范工程(产教融合规划项目)实施学校,四川省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全面创新改革”及“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是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推进本科产教融合“厅校共建”全省唯一试点高校。
学校始终秉持“手脑并用、学做合一”的校训和“严谨、朴实、勤奋、创新”的校风。确立了“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的办学定位和“根植地方、魂在应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办学思路。
学校现有郫都、宜宾、花牌坊校区,占地面积近2000亩。学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部)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1个实训中心/工厂,有36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约16000人。
学校共有教职工1070人,其中专任教师829人,副高以上高级职称教师339人。2名国家级教学名师和3名省级教学名师,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和3个省级教学团队,教师荣获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教师、省师德标兵、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称号50余人次。
百年办学积淀,铸就了学校“艰苦奋斗”的办学精神和“卓越创新”的价值追求,以质量和特色为立校之本,立足成都、服务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致力于建设一所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高等学校。
诚挚欢迎有志之士加入,共展宏图!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限制),并完全符合本公告招聘学科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的人员。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初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2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有过性侵违法犯罪记录者。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学科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方式及管理
本次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招聘,按照“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招聘形式以各用人单位2022年度招聘实施方案为准。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占学校事业编制,按照《成都工业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成工院〔2020〕118号)(附件2)等文件管理。
五、应聘程序
1.请根据本公告的招聘学科及要求,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岗位,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申请表》(附件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将填写的《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申请表》发送到对应单位联系人邮箱,如有问题请于工作日致电咨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一)考试、考核方式
考试、考核方式一般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考核。专业面试一般采用专业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考核的方式和要求,以各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二)考核时间
由拟招聘单位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分期、分批择优通知应聘人员到学校参加考试或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拟招聘学院通知为准。参加考核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相关证书原件及成果证明等。
(三)考核结果
综合考核结果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及学校审批。
七、公示
经学校审批后的人员确定为拟录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天。
八、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参加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安排
体检在成都工业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
九、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十、聘用
综合考察合格者,由人事处通知办理相关签约手续。
十一、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联系方式
招聘主管部门:成都工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周老师、游老师
联系电话:028-87992237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一号成都工业学院人事处师资科611730
学校网站:https://www.cdtu.edu.cn/
人事处网站:https://rsc.cdtu.edu.cn/
人才招聘系统:http://rszp.cdtu.edu.cn:8080/
(二)注意事项
1.应聘者务必完整填写相应的应聘信息,每位考生只能申请1个岗位。
2.附件1中所有岗位的招聘名额,招满则不再招聘。
3.具体岗位咨询,请与学院直接联系。
成都工业学院
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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