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业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学校创办于1913年,现为国家“十三五”地方高校转型示范工程(产教融合规划项目)实施学校,四川省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全面创新改革”及“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是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推进本科产教融合“厅校共建”全省唯一试点高校。
学校始终秉持“手脑并用、学做合一”的校训和“严谨、朴实、勤奋、创新”的校风。确立了“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的办学定位和“根植地方、魂在应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办学思路。
学校现有郫都、宜宾、花牌坊校区,占地面积近2000亩。学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部)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1个实训中心/工厂,有36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约16000人。
学校共有教职工1070人,其中专任教师829人,副高以上高级职称教师339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932人;2名国家级教学名师和3名省级教学名师,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和3个省级教学团队,教师荣获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教师、省师德标兵、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称号50余人次。
百年办学积淀,铸就了学校“艰苦奋斗”的办学精神和“卓越创新”的价值追求,以质量和特色为立校之本,立足成都、服务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致力于建设一所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高等学校。
诚挚欢迎有志之士加入,共展宏图!
一、人才引进类别及待遇
人才类别 | 待遇 | |
第一类 | 两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 1.相关待遇面议,可申请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或编制外年薪制管理; 2.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
第二类 | 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省级荣誉称号获得者、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万人计划”入选专家、本科院校二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 |
第三类 | 一流本科专业、紧缺专业建设所需的本科院校、科研院所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 |
第四类 | 优秀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出站人员,近五年须具备以下任一条件: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主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1项;2.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 SCI、CSSCI 期刊4篇(人文社科 类至少有 B 级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自然科学类至少有SCI 检索一区1篇,或二区2篇)及以上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 1.郫都校区: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5万(自然科学)、10万(人文社科),可申请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或编制外年薪制管理; 2.宜宾校区:相关待遇面议,可申请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或编制外年薪制管理; 3.符合学校发展的紧缺人才,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可提高引进人才安家费; 4.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
第五类 | 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 | 1.郫都校区: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万(自然科学)、6万(人文社科),可申请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或编制外年薪制管理; 2.宜宾校区:安家费:≥2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理工科)、10万元(人文社科),可申请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或编制外年薪制管理,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 3.符合学校发展的紧缺人才,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可提高引进人才安家费; 4.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
备注:宜宾校区工作享受的特殊政策:
1.在宜宾工作期间,免租金(水电气等费用自理)入住宜宾校区校内人才房。
2.按照宜人才领〔2021〕1号和宜人才领〔2021〕5号文件有关规定,享受宜宾市人才引进待遇。
二、引进人才学科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有过性侵违法犯罪记录者。
9.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引进方式及管理
本次人才引进包含(第一类至第五类),均按照“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人才引进分为编制内引进和编制外引进,编制内引进人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编制外引进人才不占学校事业编制,实行非事业编制聘用制。人才引进(第一类至第五类)人员按照《成都工业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成工院〔2020〕119号)(附件2)等文件管理。
五、应聘程序
1.请根据本公告的招聘学科及要求,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岗位,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工业学院人才引进申请表》(附件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将填写的《成都工业学院人才引进申请表》发送到对应学院联系人邮箱,如有问题请于工作日致电咨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考核。专业面试一般采用专业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专业面试结束后,择优进入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全面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二)考核时间
由拟引进学院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分期、分批择优通知应聘人员到学校参加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拟招聘学院通知为准。参加考核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相关证书原件、科研成果证明等。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及学校审批。
七、公示
经学校审批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天。
八、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参加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安排
体检在成都工业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
九、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十、聘用
综合考察合格者,由人事处通知办理相关签约手续。
十一、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联系方式
招聘主管部门:成都工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周老师、游老师
联系电话:028-87992237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一号成都工业学院人事处师资科611730
学校网站:https://www.cdtu.edu.cn/
人事处网站:https://rsc.cdtu.edu.cn/
人才招聘系统:http://rszp.cdtu.edu.cn:8080/
(二)注意事项
1.应聘者务必完整填写相应的应聘信息,每位考生只能申请1个岗位。
2.以上所有岗位均常年招聘。
3.具体岗位咨询,请与学院直接联系。
成都工业学院
2022年4月
附件2:关于印发《成都工业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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