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泸州市江阳区20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和《关于2022年上半年泸州市江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后续工作安排的公告》规定,现将泸州市江阳区20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教师类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26.84分;非教师类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29.12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
二、首轮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一)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编码2022102001——2022102033、2022102035——2022102042岗位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编码2022102034、2022102043——2022102044岗位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7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三)资格审查地点:泸州市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4层4-12会议室(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三段297号)。
(四)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含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非本人原因无法按时获得证书原件的情况),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信息表》2份。
(5)编码2022102003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本人《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编码2022102001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从事辅警工作期间以下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同时具有区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的审核意见和公章)、历年年度考核表(或者年度考核等次通知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及以上公安局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奖励、表彰证书或决定(通知)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截止2022年4月20日,36周岁至40周岁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或省级公安机关及以上奖励证书或决定(通知)文件,或在脱贫县、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印证资料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递补相关事宜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2022年7月25日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syryzl)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18:00。
四、面试相关事宜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现就泸州市江阳区20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要求如下:
1.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均需持本人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均可)、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当天还应出示纸质《面试通知书》),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查验和体温测量等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检测)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资格审查及面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澳门除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6)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前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且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
(7)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注:高、中、低风险区具体名单由“四川疾控健康提示”每日发布,可通过“天府健康通”微信小程序查询。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6.考生要自觉维护资格审查及面试现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聚集。
考生在面试候考室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转移到备用候考室,继续参加面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7.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无法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涉及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syryz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现场审查和考核的,责任自负。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但需提交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考生本人、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须严格遵守本公告疫情防控规定。
2.入场时,考生需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工作人员将对考生的身份及报名信息进行查验,考生需出示报名信息表及身份证原件(如系委托参加资格审查,受委托人进场时需出示考生报名信息表、委托书、考生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按对应的报考岗位指示通道有序入场。入场后,按对应的报考岗位审查受理点参与资格审查。其他非考生和非受委托人禁止入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人民币80元(微信支付)后,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
3.咨询电话:0830-3123622。
附件:泸州市江阳区20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参加首轮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点击下载)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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