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充实师资力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员额人员管理办法》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本次招聘岗位在广安市编委给我校核定的员额制数量内招聘,不占学校事业单位编制,被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服从学校各项工作安排;
4. 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5.符合相应招聘职位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秋季学期员额人员招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根据《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青年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学校给予国家“双一流”建设学校或专业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家补助8万元;非“双一流”学校或专业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家补助5万元。本次招聘岗位中智能制造与汽车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医学院招聘的师资为学校紧缺专业师资,其安家补助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增加3万元进行发放。其他工资待遇按照在职在编人员同工同酬的原则执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进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gavtc.cn/),点击首页中的“人才招聘”专栏进入学校人才招聘网进行注册报名(注册方法见人才招聘网中“应聘指南”中的帮助文档)。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者,自2022年12月30日8:00起至2023年2月3日18:00前登录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进行岗位应聘填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如实填写《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员额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将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就读情况证明及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后放入报名表后,以附件方式上传(命名格式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如“ XG220201+张三”)。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23年2月7日前公示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avtc.cn/)。
(二)资格复审
学校于面试前一天对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待定。
相关人员到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春晖楼406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须出示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报名登记表等,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需出具就读情况证明原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认定为与招聘专业相似或相近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资格复审当天进行,地点待定。采用专业心理测试软件进行测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心理素质及心理状况。心理测试不计算分值,其成绩仅作面试时的参考,不计入面试成绩。
凡未按要求参加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再补测,同时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时间地点待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参加面试人员现场收取面试考务费80元。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进行。
专任教师岗位的试讲环节选取招聘岗位的相关专业教学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课并向评委进行现场讲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师基本素质和专业素质;答辩环节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和综合素质。
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试讲环节选取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与法治、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等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课并向评委进行现场讲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师基本素质和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素质;答辩环节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的综合素养。
面试总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合格,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该岗位所有参考人员均未达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的其他具体事项在面试前予以公布。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经学校审定后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avtc.cn/)公示,并在达到招聘岗位最低得分要求条件基础上,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时间地点待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卫计委、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标准进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考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在满足符合招聘面试成绩合格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核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学校人事部门组织校内用人部门进行考核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拟聘用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因自愿放弃考核考察或考核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招聘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考察。如该岗位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考察均不合格,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经体检、考核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avtc.cn/)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由学校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聘用所需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考岗位情况咨询电话:各二级学院(单位)招聘岗位联系人(详见《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秋季学期员额人员招聘岗位表》)
人事政策咨询电话:0826-2256100,15982697779(学校人事处)帅老师
监督电话:0826-2256388(学校纪委办)
0826-2256100(学校人事处)
六、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校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缴费、心理测评、面试、体检、考核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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