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国(境)内外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07月31日前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且符合《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一览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35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招面试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6〕21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回复意见的函》(川人社函〔2020〕140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学校或单位开除、开除留用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有违反学术诚信行为,存在与第三方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保密违约纠纷等情况,与其他单位、公司、团体未解除的竞业限制等。
二、公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74名,均为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详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将个人的自荐材料,连同个人主要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支撑材料发送至rsc@cuit.edu.cn,邮件主题命名格式:XXX(姓名)+教学科研岗位人才应聘XXX(学院名称)。
本公告有效期从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自公告之日起,即可报名。学校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初审,根据情况组织相关线上或线下的面试和考核,择优录用。
四、考核方式即工作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各基层单位面试、试讲和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并公示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工作流程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引进人才工作流程的规定》(成信人发[2016]33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一)报考人员资格的确定
报考者相关信息须经学校人才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信息和资料将转发相应学院和部门。
(二)各学院和部门组织筛选,面试和试讲
各学院和部门根据学校发布的岗位和条件进行择优筛选,确定拟考察对象,安排面试时间,组成符合《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引进人才工作流程的规定》要求的考核小组负责综合面试的具体事宜,向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提交面试考察申请,并向用人单位主管校领导汇报。
参加学院和部门面试和试讲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目前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2、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成绩单(现阶段)
4、校级及以上级别获奖证书复印件
5、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
6、博士后证书复印件或在站证明(博士后提供)
7、本人代表性科研成果:论文、著作、专利及参与的科研项目
面试分为综合面试及专业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自身综合素质,包括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面、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
专业面试:采取试讲、专业讲座等方式进行,考查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两大方面。教学能力主要包括语言表达及课程内容组织等方面;科研能力主要包括专业领域知识掌握情况及科研成果、科研经历等方面。
面试评分方法及面试总成绩的计算
1、各类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照优(>90)、良(80-90)、中(60-79)、差(<60)阶段计分的方式。
2、考生的考核成绩=综合面试(×50%)+专业面试(×50%)。
3、考核总成绩大于等于80分(即结论为良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轮。
(三)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
各学院(部、中心)将面试和试讲结论为良及以上的报考者材料报学校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和党委常委会审定。
(四)公示
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报考者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我校考核招聘拟聘人员。
五、体检
通过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报考者须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审核确认
学校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省教育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七、手续办理
通过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学校凭省教育厅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校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学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
九、有关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85966480(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监督电话:028-85966472(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委监察处)
028-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监处)
028-86139086(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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