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州市兆和学校等7所城区学校(幼儿园)将从区内镇街及区外学校考调12名在编在职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范围
与职位要求相应的在编在职全额拨款的专业技术岗位事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3.具备本次考调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二)年龄:小学、初中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已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知名教师证书的或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0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学历及专业:报考小学、初中学段的教师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的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所有岗位均要求专业对口。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
(四)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学段的教师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学段的教师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的教师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以资格证书记载为准。
(五)年度考核:报考者近三年年度考核应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工作年限:报考者须有五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且符合所在地对调出条件的相关规定(2015年7月20日以前参加工作)。
(七)回避规定:报考者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八)其他事项:
1.龙马潭区内高中教师不得报考城区小学(幼儿园)。
2.龙马潭区内校级干部报考城区学校(幼儿园)需经学校和区教育体育局党组同意。
3.龙马潭区城区学校教师不得报考。
(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试用期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考调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3.报名地点:泸州市第十二初级中学校(龙马潭区金带路173号)。
4.报名费用: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5.报名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②《泸州市龙马潭区2020年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报名表》一份(附件2);③区外在编在职教师需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一份(附件3,加盖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鲜章);区内在编在职教师提供现工作单位及编制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一份(附件3,主要领导签署表态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鲜章);④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加盖考核单位鲜章);⑤业绩加分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⑥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时,报考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凭健康绿码递交报名材料(不接受委托报名,健康码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6.报名注意事项:①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②准确填写报考学校、岗位编码及岗位名称;③“是否同意调配”栏,填写“同意”或“不同意”,不填写视为“不同意”。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确定进入考试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当场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聘的整个过程,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时间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或聘用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相关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业绩加分
报考者近五年来(2015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0日)有下列获奖项目的,按照加分项目和加分条件,凭获奖证书等依据进行业绩加分。
1.评优加分:获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知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按国家、省、市、区县级分别加5分、3分、1分、0.5分。
2.课堂竞赛加分:在全国、省、市、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优质课竞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其以上者,分别加5分、3分、1分、0.5分。
3.教育科研加分:主研课题获省级政府及以上表彰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获市级政府表彰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获区县政府表彰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获奖证书上须明确标注“教育教学成果”字样。以上三项加分条件,在同一加分项目中只取最高的一次奖项进行加分。加分须在报名时现场提供原件审核,收取复印件,现场未提供原件者逾期不再受理。对现场审核确认的加分于2020年7月22日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下的人事招考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rszk1)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实名向龙马潭区教育体育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逾期不再受理。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分)+业绩加分。
五、考调测试方式
考调的面试方式采用说课形式进行,由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龙马潭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综合成绩将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下的人事招考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rszk1)进行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面试后,根据考调职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程序的对象(所有参考人员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确定为进入下一程序的对象),成绩并列者予以加试。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由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岗位招聘的人数进行等额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组应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考单位自行决定。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下的人事招考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rszk1)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调及聘用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等有关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报考者需佩戴口罩,提供健康绿码(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
(二)本次考调的面试考务费、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
(三)考试信息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下的人事招考栏公布http://www.longmatan.gov.cn/zw/rszk1)。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未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此次考调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聘用后,在龙马潭区的新聘学校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岗位聘用按学校聘用方案执行,原则上实行高职低聘。自觉服从用人单位对工作的分配、安排。
九、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龙马潭区纪委监委对整个考聘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与公正。
政策咨询电话:0830—2522061 0830-2522083
监督举报电话:0830—2518258
附件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0年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职位需求表.xlsx
附件2:泸州市龙马潭区2020年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同意报考函.doc
附件4:国家防疫信息码申领流程.rar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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