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考调下属事业单位即宜宾市机关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
本次考调岗位共计2个,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符合本考调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宜宾市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至2020年7月31日。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考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调:
1.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首次订立聘用合同未满3年最低服务期限的;新录用公务员未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和现行人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中共宜宾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酒都剧场3号门4楼405室)。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3日—8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考调岗位。报考者应选择完全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中共宜宾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考调事业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报考者持贴好照片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参加资格审查。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8月7日(下午13:30—17:00)到中共宜宾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405室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在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计划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理论、政策水平、法律法规、逻辑推理、公文写作、时政要闻、市情市策等方面知识的掌握能力。
(四)面试
面试按考调名额与参加面试考生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入闱人选。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入闱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由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及时在网上公布。
(六)考察
本次考调人选实行差额考察。面试结束后,按考调名额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差额考察人选。考察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执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个别访谈、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束后,由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经集体研究、等额确定考调体检人选。
(七)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可根据空缺名额,报经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由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等额提出拟调对象,按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对拟调人员在考调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试用
拟调人员顶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十)办理调动
经试用合格的人员,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考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市委组织部:8200448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103556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8220210
五、咨询电话
中共宜宾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咨询电话:2330078
六、考调信息公布
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或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本公告及考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由中共宜宾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2.中共宜宾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考调事业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3.中共宜宾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考调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与要求
中共宜宾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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