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经研究,德阳市司法局决定开展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德阳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德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计划公开选调2名九级一般管理岗位事业人员。
二、选调范围、对象
(一)选调范围:面向德阳市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
(二)选调对象:必须是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管理人员,符合平行流动和顺向流动原则(平行流动指经费来源性质相同的事业单位之间的人员流动;顺向流动指机关到事业单位,由公益一类流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反之则为逆向流动);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三、选调条件
考生须符合本公告、岗位表每项条件,相应情况、证件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对应一致、国家认可。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群众公认;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
(3)具有从事政府法制、法院民商事审判等相关法律服务工作经历;
(4)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历年年度考核均未有不合格)(截止2020年8月10日);基层工作经历指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经历或市本级编制内人员曾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的工作经历;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岗位条件
详见《德阳市司法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后)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处分未满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基层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8月14日(截止8月14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3.报名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扫描件1份;(2)《德阳市司法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贴上照片,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扫描件1份;(3)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包括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从事政府法制、法院民商事审判等相关法律服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4)近三年年度考核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扫描件1份;(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表》或其他证明本人为事业在编在职人员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扫描件1份;(6)证明现聘岗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表》复印件1份(须加盖单位鲜章)或其他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的现聘岗位的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7)1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8)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需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1份。
以上电子扫描材料打包压缩后(请以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发至德阳市司法局政治部电子邮箱:8663016@qq.com,联系电话:0838-2902294,0838-2900571,联系人:陆川南。相关原件妥善保存备查。考生如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依照选调范围和条件的要求,由德阳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
五、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一)笔试
选调名额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笔试,若报名时间截止未达到该比例,调减岗位选调名额或取消本次公开选调。
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岗位所需基本理论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本人笔试准考证。笔试时,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德阳市司法局官网(http://sfj.deyang.gov.cn)公布。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名额与考生人数1:3或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本次公开选调。面试总分100分,最低分数线60分,考生若达不到最低分数线60分,不得进入选调后续程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当场公布面试得分。
最终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在德阳市司法局官网(http://sfj.deyang.gov.cn)公布。
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如果出现并列,再次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因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照考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与考生比例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各岗位产生缺额,按选调岗位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德阳市司法局官网(http://sfj.deyang.gov.cn)公布。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德阳市司法局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法纪观念、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根据考生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两次。
八、确定选调对象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选调对象,选调对象在德阳市司法局官网(http://sfj.dey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岗位产生缺额则取消本次选调计划。
九、监督管理及纪律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婚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选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公开、选调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已经被选调的退回原单位,责任自负。
(四)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五)整个选调过程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
十、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陆川南,电话:0838-2902294,投诉联系人:秦小敏,电话:0838-2900571。
德阳市司法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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