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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乐山市选调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审查、面试等公告事项
作者:易尚教育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0-08-20 09:34:20 阅读:1440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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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2020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就乐山市2020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审查、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工作

(一)资格审查对象

报考乐山市职位并已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和调剂后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具体名单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告为准)。

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并全程佩戴口罩。

(二)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3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考生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三)资格审查地点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综合楼一楼103教室(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北路116号)。

(四)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组织、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20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2份(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用A4纸双面打印并贴照片)。

(2)考生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1份(需注明学校校名全称、所在院(系)、所学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毕业时间以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情况说明),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

(3)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1份(证明材料中入党时间需准确到××年××月××日),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院(系)党组织或生源地党支部印章。

(4)担任学生干部的考生,需出具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何种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是否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是否为副职及以上。担任多项学生干部职务的,开具担任最高一级学生干部职务的证明),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

(5)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需提供退出现役有关证明材料(如:退出现役审批表、退伍证)。

(6)获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院(系)及以上“优秀毕业生”、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的考生,需出具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和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20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2份(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用A4纸双面打印并贴照片)。

(2)考生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2019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服务基层项目的名称,以及从事服务基层项目的具体起止时间),其中担任过建制村(社区)两委常职干部的需注明担任建制村(社区)两委常职干部的起止时间、是否中途卸任等内容(附任命文件、当选证书),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印章。

(4)服务期间获得过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表彰的需提供表彰奖励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考生本人在服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需说明是否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影响录用等方面的情况)及未曾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1份,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印章。

(6)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1份(证明材料中入党时间需准确到××年××月××日),并加盖县(市、区)委组织部印章。

(五)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请自备现金零钞),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二、面试工作

面试将于2020年9月5日(星期六)进行,请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持本人《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期间疫情防控事项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进入资格审查教室和面试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为避免影响面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乐山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资格审查当天提供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它有关事项

1.敬请所有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请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

3.敬请考生及时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相关考试信息将在该网站上公布。

4.未尽事宜,请与乐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33—2487564。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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