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关于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有关事项的
公 告
根据《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就凉山州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详见“四川省优秀大学生选调网”公布的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考凉山州相关职位并已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调剂递补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5月28日8:3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凉山州委党校文体活动室(西昌市商业街3段35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应届大学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
(1)经院系党组织(一般为院系党总支或党委)、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推荐并签章的《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须登录报名网站后台按网络提示用A4纸双面打印,表格以外的其他文字说明可不打印)。
(2)学生证、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院系出具的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要求写明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所在院系、所学专业及专业代码)。
(4)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无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证明。
(5)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是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和“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两页复印件一份,并加盖院系党总支或党委印章。
②是省级“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院(系)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系)及以上“优秀团干部”、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的,应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印章)。获国家级奖学金的,应提供学校党委或主管部门加盖印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是学生干部的,需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出具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应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何种具体职务,担任多项学生干部职务的,出具担任符合报考条件的最高一项学生干部职务证明),有聘书或任职文件的应一并提供。
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有关证明材料(如:退出现役审批表、退伍证等)。
(6)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7)资格复审工作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并签章的《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用A4纸双面打印,表格以外的其他文字说明可不打印)。
(2)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和复印件2018年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是否中途卸任)等内容(附任命文件或当选证明),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印章。
(5)由服务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要求写明入党时间。
(6)获得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省直部门及以上表彰的考生,须提供表彰文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考生本人在服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需说明是否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影响录用等方面的情况)及未曾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由服务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核签章。
(8)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9)资格复审工作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四)资格复审要求
1.考生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合格后,签署《面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考生提供的材料均使用A4纸印制。
4.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
5.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选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6月1日—2日。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
1.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将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在“四川省优秀大学生选调网”公布。
2.体检时间及具体事项将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另行公布,敬请考生关注。
四、其他有关事项
1.考生应自行登陆指定网站查看发布的公告,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相关公告事项的,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2.考生应随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因关机、停机等原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纳入考生诚信档案;推荐单位及其相关部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报省委组织部处理。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均取消选调资格。
未尽事项,请与凉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联系,联系电话:0834—3865186。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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