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内江市儿童福利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与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
内江市儿童福利院编外工作人员(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名额
26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要求,爱岗敬业,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沟通协调能力较强,团队合作、协作意识较强。
3.招聘年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首日。
4.符合用人单位岗位的其他要求和条件。
(二)岗位数量、条件及工作职责
1.儿童护理员(11名)
(1)性别、年龄要求:限女性,初聘年龄30—46岁(原通过派遣、劳务外包,现仍在本单位工作,且本次报名应聘岗位为现工作岗位的,年龄上限最大可放宽2周岁,但放宽后的年龄上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其余岗位同)。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正常,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其他不适合儿童护理工作的情形。
(3)学历、技能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养育子女经验或具有儿童护理技能,性格开朗、细腻,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取得孤残儿童护理、育婴、幼教、康复、心理等专业(学历)证书或上岗证书以及有上述行业从业经历者优先。
(4)工作时间:实行轮班制,需夜间值守。
(5)工作职责:按照上级及本院护理工作规范、标准等,完成孤残儿童生活照料、护理、康复等工作,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2.类家庭“爱心妈妈”(1名)
(1)性别、年龄要求:限女性,初聘年龄35—46岁,已婚且未离婚。
(2)身体条件:夫妻双方身体健康,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及其他不适合儿童养育的情形。
(3)学历、技能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养育子女经验或具有初级孤残儿童护理技能(具备初级孤残儿童护理技能及资格证书优先),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性格开朗、行事干练,能熟练有效处置儿童日常管理、教育事务。
(4)特殊要求:夫妻双方无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记录;“爱心妈妈”为全职,其配偶在内江“三区”城区内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夫妻双方均在院内吃住,其配偶在院外工作院内住宿,子女及亲属不在院内吃住。夫妻双方性格开朗、温和,家庭和睦,亲生子女已经独立不与父母共同生活;具备社会工作、医疗康复、心理健康、教育、护理、保育等专业教育或知识背景及工作经历者优先。
(5)工作职责:聘用人员独立负责本家庭生活儿童生活照料、学习辅导、安全管理、外出等各项事务。按上级及本院相关规范、标准完成工作任务达到工作质量要求,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3.炊事员(3名)
(1)年龄要求:男性初聘年龄30—55岁,女性初聘年龄30—46岁。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正常,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其他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3)学历、技能条件: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有两年以上食堂炊事工作经验,须持健康证;持有专业厨师资格证者优先。
(4)工作时间:实行轮班制。
(5)工作职责:按照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等规范、标准和规定,完成儿童、职工一日三餐膳食制作、供给,餐厨设备设施管理维护、物资库管等工作,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4.保洁员(3名)
(1)性别、年龄要求:女性,年龄30—48岁。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其他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3)学历、技能条件: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家政服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4)工作时间:实行轮班制。
(5)工作职责:负责全院公共区域等责任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负责院内各区域绿化植物管护工作,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5.驾驶员(2名)
(1)性别、年龄要求:男性,年龄30—55岁。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高血压、糖尿病等其他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3)学历、技能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须持C2以上等级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退伍军人优先。
(4)工作时间:实行行政班制。若出现需要处置的事务,须随时到岗提供服务。
(5)工作职责:负责完成单位的派车任务要求,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辆常年整洁和车况良好,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6.医务康复工作员(1名)
(1)年龄要求:男性年龄25—55岁,女性年龄30—48岁。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正常,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其他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3)学历、技能要求:具有临床医学、药剂师、康复师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医务、药剂、康复等相关专业工作1年以上;持执业医师证、药师证、康复师专业资格证者优先。
(4)工作时间:实行调休工作制。若出现需要处置的事务,须随时到岗提供服务。
(5)工作职责:负责全院医务、儿童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本院药品、药房、病房及医疗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协助食堂等开展营养调配和营养餐供应工作,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7.浆洗工(1名)
(1)性别、年龄要求:限女性,初聘年龄30—48岁;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正常,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3)学历、技能条件: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消毒知识和安全常识,能熟练操作洗衣设备,具有一定的缝纫技能。
(4)工作时间:实行调休工作制。
(5)工作职责:完成各类被服的洗涤,消毒、缝补等工作,以及浆洗设备养护管理工作,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8.特(幼)教工作员(1名)
(1)年龄要求:男性年龄25—55岁,女性年龄30—48岁。
(2)身体要求: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正常,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3)学历、技能条件:有爱心、责任心,品行良好,性格开朗;具有3年及以上的幼教、特教工作经历,或取得特(幼)教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特教资格证者优先。
(4)工作时间:实行行政班制。
(5)工作职责:负责开展院内特教班日常教学工作;负责在班期间的儿童安全管理;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9.水电维修员(1名)
(1)年龄条件:限男性,年龄30—55岁。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其他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3)文化技能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持电工证,具有3年以上实际水电工作经验。
(4)工作时间:实行行政班制。若出现需要处置的事务,须随时到岗提供服务。
(5)工作职责:负责全院的用电线路、电器设备及供排水系统的维修、保养,其他构筑物、设施等零星维修,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10.社工(1名)
(1)年龄要求:无性别限制,年龄22—46岁。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正常,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3)学历、技能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社会学相关专业或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资格证书者优先。具有较强的适应力、执行力,团队意识强;能熟练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技巧开展社工工作。具备较强文字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性格开朗大方,责任心强,有毅力有耐心,亲和力强,沟通协调能力强;能在本单位住宿(免费)者优先。
(4)工作时间:院内无学生留宿期间(周一至周五行政时间),寒暑假、节假日期间需轮流值班。
(5)工作职责:负责院内学生、寄养儿童日常生活、学业、安全和思想服务、考评管理。负责常态化开展志愿者招募、培训及志愿服务、保障、激励等工作负责志愿者团队登记注册及时长录入管理,负责组织开展个案、小组、社区社会工作,协助社教部部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庆祝活动;配合其他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11.内务工作员(1名)
(1)年龄要求:无性别限制,年龄22—46岁。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正常,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3)学历、技能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各种公文的写作,具备一定的协调能力。
(4)工作时间:实行行政班制。
(5)工作职责:负责行政日常事务进行处理。协助部门领导处理来文、发文的归口管理,职工的劳动纪律,请休假管理及值班安排,以及车辆的调配等工作,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工作地点
内江市儿童福利院(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新观街465号)。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场报名者应如实告知近期活动轨迹和身体健康情况,且不属于因疫情隔离、接受医学观察、从疫情高发地区返回居家隔离未满14天的人员,来访时应佩戴医用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如未佩戴口罩或者体温检测异常者不予接待。
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1)有效身份证;(2)按设岗要求提供相应证件及证明材料;(以上证件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通过后收复印件,证明材料需原件);(3)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4)《内江市儿童福利院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至7月17日。
报名地点:内江市儿童福利院(内江市东兴区新观街465号)办公楼301室。
联系人:汤丽君 联系电话:0832-2851960
(二)网络报名
报名者下载《内江市儿童福利院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好后,在报名时间内将电子档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2535290986@qq.com。
(三)资格审查
由内江市儿童福利院招聘工作组负责审查应聘者条件与职位条件是否相符,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考试
通过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岗位专业技术能力、性格特征与岗位需求匹配度等。
考试地点:内江市儿童福利院办公楼401室。
七、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公示环节,未按时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由内江市儿童福利院进行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内江市儿童福利院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劳务)合同。
十一、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根据工作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均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平常有值班、加班、差旅补助。
(三)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市民政局机关纪委负责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监督电话:0832-2040835;0832-2174029。
内江市儿童福利院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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