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20〕14号)精神,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7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符合《犍为县2020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所需资格条件的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书;2019年毕业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应聘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一览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分别相符;
(4)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处于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报名者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11日—7月23日8:30。
3.报名邮箱:renshigu1111@163.com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犍为县2020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名为:“岗位编码-岗位名称-姓名”):《犍为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和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3)2019年、2020年毕业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名为:“岗位编码-岗位名称-姓名”):《犍为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扫描上传《犍为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学院开具的学历及专业证明和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二)资格审查
由县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进入复审。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及复审具体事项将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anwei.gov.cn/)另行公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应聘者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并按规定要求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资格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复审时,重点疫区或曾到过重点疫区的应聘人员须提供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和健康码,其余应聘人员须提供7日内的健康码。
(三)考核
考核方式主要为专业面试(由县考核招聘领导小组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笔试)。面试结束后,在考核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anwei.gov.cn/)公布。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参加面试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本环节递补进行1次)。女性应聘者因怀孕申请延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提出延期申请后,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犍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并办理个人档案转递手续。其中:未在复审时提供相应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本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本环节递补进行1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核确认和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由犍为县卫生健康局将拟招聘人员相关材料报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审核确认后,犍为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报到。受聘人员系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手续,不提供者,不予聘用。报到后组织聘用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5年内不予流动。不服从安排者或超出规定时间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
相关待遇按国家政策和我县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一)在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中,存在《公务员法》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回避。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名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电话:
中共犍为县纪委:0833-4221259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0833-4222295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犍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核招聘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lspta.com.cn/)和犍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anwei.gov.cn/)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以犍为县人民政府网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资格初审结果、复审相关事项、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成绩、体检及注意事项均通过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报考人员需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留下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特别是笔试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4251503
犍为县卫生健康局:0833-4268976
附件下载: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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