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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北川县关于2020考聘永昌镇中心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作者:易尚教育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0-08-20 09:52:59 阅读:1034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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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020年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永昌镇中心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已经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北川羌族自治县2020年考核招聘永昌镇中心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或证明,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年满18周岁。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北川羌族自治县2020年考核招聘永昌镇中心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招聘后,聘用人员须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年 (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至2020年8月24日)。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10.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11.本县卫健系统在编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9:00—2020年8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设现场报名一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405办公室(永昌镇巨达路1号) 。咨询电话:0816-6198766。

3.提交资料:

(1)《北川羌族自治县2020年考核招聘永昌镇中心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满足报考岗位需求的毕业证、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职称证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4)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

(5)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正式认证材料。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考生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出具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等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等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审核由卫健局负责,资格复审由人社局和卫健局共同负责,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由人社局负责。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者需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当日携带所有报名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资格复审、面试通知书领取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北川政务网进行公告,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总分为100分)

(一)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专业测试,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本次考核招聘考生人数与岗位人数达到1:1即可开考。构成竞争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成绩相同竞争的,则组织加试进行筛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员。

(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北川政务网公告。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北川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如需递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及补检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一)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事宜有关公告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及北川政务网发布。因考生未登录相关网站仔细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身份证、通知书是报考者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本次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由北川羌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有关考核招聘政策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北川羌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0816-6198766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4823175

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委监委:0816-4821390

附件:1.北川羌族自治县2020年考核招聘永昌镇中心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