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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蒲江县赴医学院校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告
作者:yslyl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0-10-27 17:27:14 阅读:679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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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此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1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2021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和办法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由蒲江县卫生健康局与医学院校(西南医科大学、川北医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医学院等高校)就业处联系,在学校毕业生招聘会上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卫健局子网站发布公告。

《2020年蒲江县赴医学院校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为本次招聘工作的总岗位表,具体岗位将根据每场招聘活动的签约情况进行调减,具体岗位数以当场招聘活动现场公布的情况为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投递简历报名:应聘人员于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电子档投递到指定邮箱,303955906@qq.com。

2.双选会报名:各医学院校毕业生双选会会场,报名时间为各医学院校公布的双选会时间。

3.通过网上投递简历的报名的,于2020年11月2日将资格审查结果通过邮箱通知应聘人员;通过双选会报名的,将现场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应聘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种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点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温馨提示:疫情期间,请应聘人员按高校防疫工作要求有序进入双选会会场,因违反高校防疫工作要求无法进入双选会会场导致无法参加招聘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

1.考核方式。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蒲江县医疗卫生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实际参加考核人数未达1:2开考比例的岗位,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3.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通过蒲江县公众信息网卫健局子网站公布。进入蒲江公众信息网首页(www.pujiang.gov.cn)点击“政府及相关单位网站-卫健局”查询。

(四)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前的总分高低确定拟聘人员;若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拟聘人员为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的,直接进入体检程序(拟聘人员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生,可于2021年8月31日前到蒲江县卫生健康局报到后进入体检程序)。

2.拟聘人员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用人单位于面试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人员签定《毕业生就业意向性协议书》。因拟聘人员个人放弃而产生的空额,确属特殊岗位的,报经县医疗卫生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于2021年7月31日前到蒲江县卫生健康局(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汇源街62号,电话:028-88554516)报到,并交验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验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材料不齐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体检

体检由蒲江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蒲江县卫生健康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www.pu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有关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符合蒲江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条件的享受相应待遇。

3.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被聘用人员应在蒲江县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电话:中共蒲江县纪委监委派驻蒲江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2888550750。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蒲江县卫生健康局解释。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蒲江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汇源街62号,电话:028-88554516)。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附件:

2020年蒲江县赴医学院校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蒲江县紧密型医疗健康共同体 蒲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