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对象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四川省眉山市2020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的公告》规定,按照考核招聘方案,招聘岗位名额、综合面试成绩、实践技能考察成绩排名先后,确定李尧炜等28人进入体检考核。(详见附件一)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一)集合时间:2021年1月15日早7:50
(二)集合地点: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眉山医院·眉山市人民医院人事教育科(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509室)
(三)如实填报《健康体检受检者个人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附件二),目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若有特殊情况者请务必及时报备。
(四)考生体检报到应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健康体检受检者个人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附件二)、提供近三天的核酸检测报告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码”为绿码的彩色打印件一份,并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检测。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由相关组织人事部门记入公招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四、其他事项
(一)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参加体检,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三)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三),遵照执行。
(四)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医院人事教育科。
本公告由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眉山医院·眉山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8236717。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一、进入体检人选
附件二、《健康体检受检者个人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
附件三、体检须知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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